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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发布组织申报2017年度小微企业专利质押融资补助资金的通知

政策来源:高新区管委会科技经济运行局 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12-19

适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

浏览量:520

关键词: 知识产权

涉及项目 >>>>>>>>>>>>

  • 小微企业专利质押融资补助资金

小微企业专利质押融资补助资金

查看详情>

项目类型: 中小企业发展

申报状态: 已结束

支持方式: 贷款贴息

申报时间:2017.12.19-2017.12.26

主管部门:山东省知识产权局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鲁知管字〔2017〕83号)和济南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2017年度小微企业专利质押融资补助资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高新区科技经济运行局、财政局现开始组织2017年度小微企业专利质押融资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及时间要求

请申报单位登录济南市知识产权局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jnipo.gov.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146&wbnewsid=31548下载“通知”认真学习,严格按照要求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将全套纸质申报材料(原件审核后现场退还,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共一式4份,于12月26日(周二)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报送高新区科经局(3份)和财政局(1份),同时按照“通知”要求完成在山东知识产权服务网(http://www.sdips.gov.cn/)“山东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息管理系统”的电子申报程序,并将《山东省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贴补资金申报书》(详见附件1)的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gxqzscqj@126.com。

高新区科技经济运行局及高新区财政局共同审查后,将联合行文及时报送至济南市知识产权局、济南市财政局。

二、申报注意事项

请申报单位严格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附件2)认真填报相关信息及内容;相关证明材料中无对应税务、社保及经信部门盖章的,不予受理。

高新区科技经济运行局联系人:付新燕 88871207(工业南路28号管委会大厦210房间)

高新区财政局联系人:徐华 82689716(舜华路77号原行政审批中心702房间)


附件:

1、《山东省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贴补资金申报书》.doc

2、《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pdf

高新区管委会科技经济运行局 财政局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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