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再制造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再制造行业管理,确保再制造产品质量,引导再制造产品消费,根据《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10〕303号)及《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工信厅节〔2010〕192号),我们组织开展了第七批再制造产品认定工作。经过现场审核、产品检验与综合技术评定,并经专家评价论证,国机重工(常州)机械再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富士施乐爱科制造(苏州)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4大类26种产品符合再制造产品认定相关要求,拟列入《再制造产品目录(第七批)》。
现将《再制造产品目录(第七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12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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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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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