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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填报高新技术企业年报的通知

政策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7-02-21

适用地区:浙江省

浏览量:96

关键词:

涉及项目 >>>>>>>>>>>>

  •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

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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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企业资质

申报状态: 已结束

支持方式: 资金奖励|资质荣誉|税收减免

申报时间:2020.07.03-2020.09.20

主管部门: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填报高新技术企业年报的通知

 

浙高企认办〔2017〕1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省级以上高新园区管委会,各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为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年报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高新技术企业于2017年5月20日前报送年报,以便我们审核后上报。

二、请科技局提醒、督促企业及时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并协助企业处理填报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从2016年填报情况看,临近5月底截止时间网络拥挤,请尽早填报。提高报表的填报质量,确保相关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注意与高企申请认定标准的相符性,填报数据单位为万元。

三、在填写年报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请与当地科技局联系,确实无法解决的由科技局汇总后统一反馈给科技厅高新处。因年报和信息变更(含更名)无法同时进行,信息变更(含更名)等事宜待年报处理完毕后统一处理。

四、高新技术企业因关停、破产等原因未能填报年报的,请当地科技局汇总注明原因反馈给科技厅高新处。

五、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九条第三款: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要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企业年报工作,作为“科技创新补短板”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切实高质量地完成年报填报工作。

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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