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通> 政策资讯> 详情

《贵港市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政策解读

政策来源:贵港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8-07-09

适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

浏览量:904

关键词: 创新创业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港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贵港市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政策理解,现解读如下:

问:《办法》的起草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在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下,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全市范围内鼓励和扶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截至2017年年底,全市已认定创业孵化基地累计12个,进驻企业达167家,带动758名城乡劳动者就业。为更好的发挥创业对就业的促进作用,引导各创业孵化基地提升建设水平和孵化能力,故开展贵港市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选,并对评选上的基地给予一定奖补。

此外,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7〕48号)第二条中明确提出:“各设区市可结合实际情况评估认定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给予不超过 50 万元的奖补”,因此贵港市亟需推进贵港市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审认定工作。

问:贵港市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的主要标准和条件有哪些?

(一)申报贵港市市级示范基地的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未了结的法律、经济纠纷,运营时间2年以上。

(二)创业孵化场地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园区型创业孵化基地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入孵创业实体年营业总额达1000万以上,或以文化创意、新兴产业技术研发应用等为主体的科技含量较高、特色鲜明的孵化基地可适当放宽场地面积限制,但不能低于600平方米(园区型场地面积不低4000平方米)。

(三)基地入孵创业实体近2年年均不少于10户,参与创业和稳定吸纳就业人数(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下同)近2年年均不少于50人,累计吸纳就业人数不少于100人(含基地在孵和出园后继续经营的创业实体累计签订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数)。入孵创业实体孵化成功率总体不低于50%,其中,孵化成功的成长型企业比例不低于10%(孵化成功企业是指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现仍在从事经营活动的创业实体;孵化成功率是指孵化成功企业数量占入孵创业实体总数的比率;成长型企业是指持续开展正常经营活动、参与创业和稳定吸纳就业人数达5人以上的企业;成长型企业比例是指成长型企业数占孵化成功企业总数的比率)。同等条件下,对现有在孵企业吸纳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比例较高、依法为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地可优先评选。

(四)基地应配备相应的管理服务人员,有明确的入孵创业实体准入退出标准、促进帮扶措施、考核评估机制等制度,在申报、使用财政补助资金过程中没有发生违规行为。

问: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享受哪些扶持政策?

答: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除继续享受原有创业孵化基地各项扶持政策外,还可获得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问:哪些情形将取消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资格?

答:(一)已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认定条件,限期整改后仍不达标的;

(二)基地性质发生改变,不再具备创业孵化功能的;

(三)一年内被入孵对象有效投诉3次以上,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

(四)虚报、造假相关统计数据或伪造有关证明材料的;

(五)违法违规经营已被相关部门处罚的,或明知入孵创业实体违法违规经营不纠正不制止造成一定后果的;

(六)不服从主管部门管理,连续3次拒不报送相关资料和信息的;

(七)有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

贵港市人社局

2018年07月09日


项目日历

已入库项目
3876

政策订阅

第一时间为您推送关系的政策

政策匹配

148家企业
成功匹配政策

政策解读

深入分析解读政策
2065

每日一听

每日推送10分钟政策音频

联系我们
  • 服务热线:4006-0531-77       双创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营咨询:0531-88873003
  • 技术支持:0531-88873113    邮箱:zhenghe@zhenghe.cn
  • 监督举报邮箱:zhjbyx@zhenghe.cn
  •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A3区5号楼17层
  • 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A3区5号楼17层
微信二维码
APP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