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唐财规【2019】1号文件规定,毕业学年高校生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包括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和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国家限制行业除外)、登记就业(毕业学年高校生除外)、创业地在路北区境内的、稳定经营运6个月后、12个月内提出申请,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按5000元/人标准执行。
2019年7月份,我区共有2名高校毕业生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涉及资金10000元。
现按照资金申请程序,对拟申请创业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2019年7月12日至2019年7月14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315-2738863地址: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唐山市人社局
2019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