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项目 >>>>>>>>>>>>
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以下简称“最高奖”)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候选人要求
提名的最高奖候选人应仍在一线工作,原则上应为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在产业或学术领域为我省做出突出贡献:
1.产业类:候选人在科学技术活动中,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取得系列或者特别重大技术发明,引领该领域技术的跨越发展,并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产业化,促进了我省产业结构的变革,为我省创造了巨大的经济、社会或生态环境效益,对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作出了特别重大的贡献,在国内外产业界具有较大影响。
2.学术类:候选人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系列或者特别重大发现,丰富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引起该学科或者相关学科领域的突破性发展,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对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特别重大的贡献。
(二)提名单位的基本要求
各有关单位承担提名、答辩、异议处理等主体责任,对提名最高奖候选人及提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严格依据标准条件提名,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提名程序
(一)材料填写
各有关单位应认真、客观、准确填写《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提名意见表》(见附件),并做好提名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为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此次报送不需提供“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候选人基本情况表”中所列的论文、专著以及知识产权等附件。候选人通过初评后,市科技局另行通知各有关单位对照提名书提交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
(二)材料报送
1.纸质提名材料请于2020年12月7日16时前送至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2.济南市科学技术局为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提名单位,《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提名单位意见表》中提名者统一填写“济南市科学技术局”。纸质材料2份(原件一份),提名意见表装订,不另加封皮。
3.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有关单位要积极推荐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提名工作。
三、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大厦F区806室
联系人及电话:刘婧 66608842
高新区发改和科经部:刘瑞彬 88875156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