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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区转发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政策来源:济南高新区

发布时间:2020-12-01

适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

浏览量:3079

关键词: 其他

涉及项目 >>>>>>>>>>>>

  • 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

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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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科研项目

申报状态: 已结束

支持方式: 资质荣誉|资金奖励

申报时间:2020.11.30-2020.12.07

主管部门: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以下简称“最高奖”)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候选人要求

提名的最高奖候选人应仍在一线工作,原则上应为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在产业或学术领域为我省做出突出贡献:

1.产业类:候选人在科学技术活动中,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取得系列或者特别重大技术发明,引领该领域技术的跨越发展,并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产业化,促进了我省产业结构的变革,为我省创造了巨大的经济、社会或生态环境效益,对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作出了特别重大的贡献,在国内外产业界具有较大影响。

2.学术类:候选人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系列或者特别重大发现,丰富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引起该学科或者相关学科领域的突破性发展,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对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特别重大的贡献。

(二)提名单位的基本要求

各有关单位承担提名、答辩、异议处理等主体责任,对提名最高奖候选人及提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严格依据标准条件提名,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提名程序

(一)材料填写

各有关单位应认真、客观、准确填写《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提名意见表》(见附件),并做好提名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为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此次报送不需提供“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候选人基本情况表”中所列的论文、专著以及知识产权等附件。候选人通过初评后,市科技局另行通知各有关单位对照提名书提交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

(二)材料报送

1.纸质提名材料请于2020年12月7日16时前送至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2.济南市科学技术局为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提名单位,《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提名单位意见表》中提名者统一填写“济南市科学技术局”。纸质材料2份(原件一份),提名意见表装订,不另加封皮。

3.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有关单位要积极推荐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提名工作。

三、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大厦F区806室

联系人及电话:刘婧    66608842

高新区发改和科经部:刘瑞彬 88875156


附件1:专家提名申请表.docx

       附件2:具备提名资格的单位.xlsx

       附件3: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提名意见表.docx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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