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节能产品推广目录>管理办法》及《福建省<节能产品推广目录>申报评审细则》(闽节监〔2019〕5号)和福建省节能中心《关于开展福建省《节能产品推广目录》(第五批)申报工作的通知》(闽节监〔2019〕16号)要求,经省节能中心组织专家评审推荐,拟将福建鸿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申报的led灯、空调热水分体机、计算机软件、硝酸铵溶液等共计26项产品列入福建省《节能产品推广目录》(第五批),现予公示。
一、公示日期:2020年2月24日至2020年3月10日。
二、公示期间,省节能中心接受拟入选目录的产品中存在问题的来电及电子邮件,反映问题请署实名,单位请盖公章。
三、公示期间设立的举报电话和邮件地址如下:
省工信厅机关纪委:0591-87829538
省节能中心推广处:0591-87506032
邮箱:fjestgb@163.com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福建节能大厦1号楼5楼省节能中心推广处。
福建省节能中心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