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通> 政策资讯> 详情

东营市人社局发布组织开展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1-08

适用地区:山东省东营市

浏览量:1113

关键词: 创新创业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东营开发区组宣部、东营港开发区人才服务和社会保障管理中心:

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产业、创新、人才、资源、政策等多要素高度集聚,创业创新人才培养、创业孵化、创业服务、投融资、人力资源服务、创业创新研究等多功能有机聚合,能够为区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链条式、综合性、专业化服务。

(二)举办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有效统筹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政策链,协调各方支持综合体建设运行。

(三)建有实体化运营管理服务平台,拥有专业化管理服务团队。

(四)主体功能区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

(五)集聚不低于5家的区域性、总部型、专业化创业创新人才培养平台、创业孵化平台、创业服务平台、投融资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服务平台或创业创新研究平台。

(六)3年内可以达到以下5项条件中的3项条件及以上:

1.年实名制服务创业创新5万人次以上;

2.成功培育新三板、创业板、科创板或主板上市企业(含引进总部);

3.综合体获得1个以上国家级创业创新荣誉称号;

4.创业孵化成功率不低于80%(孵化成功企业是指已办理营业执照、现仍在从事经营活动的创业实体;孵化成功率是指孵化成功企业数量占入驻创业实体总数的比率);

5.创业创新人才培养、创业孵化、创业服务、投融资、人力资源服务、创业创新研究等多功能聚合,形成具有较强吸引力的创业创新生态。

二、申报材料

(一)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申报报告。内容应包括且不限于:综合体发展现状及优势、规划发展目标、预期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自我评估与审核情况等。申报报告限定3000字以内,一式三份。

(二)《山东省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三份。

(三)《综合体建设发展方案》。内容应包括且不限于:综合体发展现状及优势、目标定位、组织架构、运行机制、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一式三份。

(四)支持证明材料。内容应包括且不限于:举办主体、入驻平台机构法人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承租协议,综合体实景图片(10幅以内,下配简要文字说明)等。支持证明材料一式三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五)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函。

(六)申报单位承诺书。申报单位须对申请主体涉法涉诉情况、诚信情况,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未达到绩效目标和培育标准自愿退回奖补资金等,作出说明和承诺。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对已获取的奖补资金按有关规定予以追回。

(二)已经列入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的,原则上不得申报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

(三)请于2020年1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联系人:尹桂平

联系电话:8381856


附件:《山东省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申报表》(暂无)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6日

项目日历

已入库项目
3876

政策订阅

第一时间为您推送关系的政策

政策匹配

148家企业
成功匹配政策

政策解读

深入分析解读政策
2072

每日一听

每日推送10分钟政策音频

联系我们
  • 服务热线:4006-0531-77       双创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营咨询:0531-88873003
  • 技术支持:0531-88873113    邮箱:zhenghe@zhenghe.cn
  • 监督举报邮箱:zhjbyx@zhenghe.cn
  •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A3区5号楼17层
  • 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A3区5号楼17层
微信二维码
APP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