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通> 政策资讯> 详情

厦门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发布申报2018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资金项目的通知

政策来源: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18-05-14

适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浏览量:328

关键词: 其他

各区经(科)信局、财政局,火炬管委会经发处、计财局,各有关工业企业:

根据市经信局、财政局、发改委、统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厦经信投资〔2017〕589号)的要求,现将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采取事后奖励的方式,对2017年完工投产且2017年营业收入实现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按技改项目设备投资额5%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技改项目获得的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企业本年度获得的技改奖励及补助资金不超过企业2017年厦门市地方税收留成部分。

项目设备投资额以专项审计报告结合现场核查审定。

二、申报条件

(一)在厦门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制度和人员,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统计部门2017年认定为准);

(二)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方向和厦门产业结构调整支持方向,并已在投资主管部门完成备案(审批或核准);

(三)项目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完工并投产,且企业2017年营业收入较2016年实现增长;

(四)项目设备投资额计算期限为2016年1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实际建设日期可在2016年1月1日前);

(五)项目相关附件材料齐全(包括但不限于备案或核准、用地意见《土地房屋权证》、规划许可证、节能登记表《节能评估材料》、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意见);

(六)按时向统计部门报送206-1和H206-1固定资产投资报表。

三、项目申报

(一)市经信局受理项目

符合“申报条件”及以下范围的技改项目,继续向市经信局申请技改奖励资金。

1. 已申报2018年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资金补助的企业及其项目;

2. 市集中企业的技改项目。

(二)各区(火炬)经信部门受理项目

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其他企业技改项目,向各区(火炬)经信部门申请奖励资金。

市经信局和各区(火炬)经信部门的具体联系方式附后。

同一家企业不得向市经信局和各区(火炬)经信部门多头重复申报。

四、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每份材料首页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主要包含:

(一)填报《2018年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资金项目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电子文档);

(二)填报《2018年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资金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并附电子文档);

(三)填报《2018年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资金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并附电子文档);

(四)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2018年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资金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4);

(五)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规划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意见、节能登记表(能耗情况说明);

(六)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2017年度审计报告;

(七)具备相关资质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技改项目的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5、设备清单见附件6);

(八)统计部门出具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证明材料及技改项目实际纳入统计的投资数据;

(九)税务部门出具的2016、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0000);

(十)已向市经信局申报2018年市级重点技术改造补助的项目,企业仅需提供第(一)、(二)、(三)、(六)、(八)、(九)项目材料;若新有增加新项目,企业应提交项目完整申报资料。

以上项目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申报单位若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申报资格,若已取得补助资金企业应全额退回,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五、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市经信局受理的申报项目

1.申报单位登陆“i厦门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http://www.ixm.gov.cn/)-“i经信”-“资金类项目申报”,注册法人账号;登录后选择“2018年规上工业企业技改奖励项目”类别,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点击右上角“帮助”,下载“厦门市经信局一体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并根据系统所列要求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2.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6月11日;

网上审核通过项目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6月15日。

(二)各区(火炬)经信部门受理的申报项目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18年5月14日开始向所在区经信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日期:2018年6月15日。各区经信部门收到材料后应及时进行审核,需修改材料一次性告知企业。奖励资金由各区经信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审核并下达。

六、资金结算

各区(火炬)经信、财政部门按年度向市经信局、财政局报送奖励资金结算申请,市财政局与各区(火炬)进行财政分担结算。

七、联系咨询方式

(一)市经信局投资处

联系人:陈新民、陈美玲

联系电话:2896775、2896773、2896772

地址: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楼803室

(二)各区(火炬)经信部门联系方式

思明区 陈雅丽 联系电话:5818265 联系地址:思明区梧村大厦501

湖里区 高里芬 联系电话:5280681 联系地址: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322室

海沧区 罗福文 联系电话:6085939 联系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经信局

集美区 陈瑞亮 联系电话:6665211 联系地址:集美区杏滨路898号

同安区 陈适芬 联系电话:7022319 联系地址:同安区银湖里71号森林防火指挥中心

翔安区 庄维林 联系电话:7880521 联系地址:翔安区行政中心8号楼411

火 炬 方水发 联系电话:5380132 联系地址:湖里区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南楼827


附件:

1、2018年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资金项目申请表.xls

2、2018年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资金项目基本情况表.xls

3、2018年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资金项目汇总表.xls

4、2018年厦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资金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doc

5、专项审计报告参考格式.doc

6、设备清单(专项审计报告用).xlsx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

2018年05月09日

项目日历

已入库项目
3876

政策订阅

第一时间为您推送关系的政策

政策匹配

148家企业
成功匹配政策

政策解读

深入分析解读政策
2065

每日一听

每日推送10分钟政策音频

联系我们
  • 服务热线:4006-0531-77       双创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营咨询:0531-88873003
  • 技术支持:0531-88873113    邮箱:zhenghe@zhenghe.cn
  • 监督举报邮箱:zhjbyx@zhenghe.cn
  •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A3区5号楼17层
  • 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A3区5号楼17层
微信二维码
APP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