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项目 >>>>>>>>>>>>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遵义市创新人才团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遵人领发〔2015〕7号)精神和2020年工作安排,为加快培养一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创新人才,完善我市人才发展工作体系,经研究,决定启动2020年度遵义市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一)创新人才团队培养项目
以我市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人才培养和科技成果转化为目标,在工业、农业及医药大健康领域建设10支创新人才团队,为科技创新提供人才资源支持,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支持方向:
工业领域。大数据、物联网、5G移动通信技术、网络安全技术及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及应用;高端装备研发及生产、智能制造技术开发、先进制造技术引进集成及应用;植物有效成分高效提取;白酒、茶叶等传统产业高端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
农业领域。围绕市委市政府明确的八大农业产业的高效种植及养殖技术;农产品、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及检验检测;高效生物防治等。
医药大健康领域。新药研制与基础研究;重大传染病、突发性传染病、重大疾病及多发疾病综合预防控制技术、新诊疗技术开发及应用;医疗器械研发、面向基层医院的临床诊疗新技术开发及推广应用等。
(二)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项目
重点培育在应用基础研究、高端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和新能源产业、优势特色现代农业、生物医药及在村级卫生单位开展医疗诊疗技术的运用推广等方面,结合科技创新和产业需求,培养业绩突出并具有发展潜能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5名。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创新人才团队项目应符合《遵义市创新人才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规定的条件。项目承担单位须是在遵义市行政区划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明确的创新目标和研发方向及规划、合理人才结构和完善的管理机制(含人才创新激励政策),并在相关行业(领域)已取得一定创新成果,在省内处于先进或领先水平的团队。
(二)申报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者应是注册及纳税关系在我市的企事业单位或者村级卫生单位全职工作人员,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民营企业可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村级卫生单位可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并在单位主持或专职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工作,是科研项目主要成员,掌握核心技术。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根据申报类别填写遵义市创新人才团队培养计划申报书(见附件2)或遵义市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申报书(见附件3)。
(二)附件材料(按下列顺序提供)
1.项目主持人及核心成员身份证,团队所有成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书复印件;团队成员入选各类人才计划、团队带头人在重要学术团体及科技期刊任职证明材料。
2.团队成员近5年来承担的项目名称及合同编号汇总、获得科技奖励证明材料、获授权专利及已申请受理但尚未授权专利证明材料、主持(参与)标准制定(修订)证明材料、发表的代表性文章、在国家法定出版社正式出版的研究论著和学术专著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证明团队成果、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材料。
3.团队依托创新平台和研发载体证明材料。
4.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企业上年度财务报告及税收证明材料。
5.产学研合作申报的,申报企业须提供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的联合申报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科研任务目标、分工和经费投入等内容。
(三)纸质申报材料要求
1.纸质申报材料由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简表、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一同胶装或订装成册(不要用活页装订),一式两份。
2.申报书及附件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设置有封面、封底,并在封面加盖牵头实施单位公章。创新人才团队培养计划项目名称格式为“遵义市+研究或应用领域+创新人才团队”,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为科研项目名称。
3.附件材料首页要有总目录及页码,提供的各部分材料顺序与目录一致。
4.复印件均需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四、申报推荐方式及报送时间
(一)申报:采取书面申报方式,实行属地管理、逐级申报。
(二)推荐:各县(区、市)、新蒲新区、遵义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内企事业单位的推荐工作。申报书须经属地科技管理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申报单位报送遵义市科技局。
(三)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各单位纸质申报材料请于2020年8月3日17时前送市科技局人才成果科,咨询联系电话:27616563、27616564。
五、有关要求和说明
每个单位限额申报1个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申报:
1.有市科技项目到期无正当理由未验收的。
2.已获省、市创新人才团队或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项目立项支持且研究方向近似的;国家、省科技人才计划入选者或高层次专家作为主持人申报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项目。
3.承担有2项及以上在研市级科技项目的企业。
3.知识产权存在争议的。
4.申报书未经推荐单位签章的。
5.逾期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的。
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和开展好申报及推荐工作。
附件:
关于开展2020年度遵义市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遵义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