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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科技局关于申报2020年潍坊市技术市场专项补助经费的通知

政策来源:潍坊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0-07-14

适用地区:山东省潍坊市

浏览量:399

关键词: 其他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技术市场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根据《潍坊市支持培育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潍科发[2019]4号)规定,现就组织申报2020年潍坊市技术市场专项补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类别

(一)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补助

1.潍坊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高校、科研院所内设机构,具有开展业务所需要的办公场所、设施,具备开展技术转移转化的能力。

2.机构成立1年以上,具有不少于3人的专职服务团队,信誉良好。

3.有明确的科技服务流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体系。

4.经营状况良好,独立法人机构上年度技术转移转化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万元,促成技术交易额不低于100万元或促成不少于3项科技成果转化。

(二)技术交易补助

主要支持通过技术交易引进和输出的科技成果,应符合以下条件:

1.成果所属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成熟度高。

2.高校、科研院所申请的技术合同的购买方必须为潍坊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注册的企业。

3.申请单位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管理投资政策程序以及风险投资机制。

4.技术合同签订日期在2020年6月30日前。

(三)以下单位、个人不得申报: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因严重失信行为列入联合惩戒名单的。

2.违反科研诚信有关规定被处罚的。

3.已经被列入潍坊市市级技术转移机构的。

二、申报材料

(一)技术交易补助

1.申请表。

2.技术交易合同原件(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银行转账凭证或税务证明(发票),技术交易涉及成果和知识产权等证明材料。

(二)示范机构补助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人员情况、管理制度和业绩证明等有关材料。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单位应在确定符合申报条件前提下,自行下载填写申请表。

2.纸质材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纸质材料一份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送至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汇总统一报市科技合作中心(驻潍高校、科研单位可直接报送)。

3.材料审核。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把关,并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客观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

4.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5日。

联系人:韩立根;联系电话:8236822


附:

附件1 潍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请表.docx

附件2 潍坊市技术市场专项补助经费申请表.docx

附件3 2020年技术市场专项补助经费申请汇总表.docx

潍坊市科技局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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