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项目 >>>>>>>>>>>>
各区县工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国家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的通知》(鲁工信字〔2019〕53号),请各区县工信主管部门认真按照工信厅联原函〔2019〕248号文件要求,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国家保费补贴资金(已申报山东省新材料首批次产品保险补偿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和宣传解读工作。各区县工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于2019年12月27日前将初审意见及申请材料汇总表(纸质版2份,另附电子版)、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另附电子版)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王永强,0531-66605768
附件:省工信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国家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的通知》.pdf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