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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首批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通知
各区、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市直有关企业:
根据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组织推荐首批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通知》(鲁经信产〔2017〕14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组织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制造业企业向市的推荐工作,相关行业协会可组织本行业领域企业向省的推荐工作,市直企业可直接向市申报。已被确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的不再申报推荐。
二、各区、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市直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明确的条件要求,负责组织遴选企业,进行前期评估论证。对前期通过评估论证的申请企业,请其按照《实施方案》填写相关表格并提报相关材料。市经济信息化委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分管行业的宣传推介、相关申报企业资格初审,协助主办处室做好初步通过评估论证和推荐上报等工作。
三、细分产品领域请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原则上参考《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www.stats.gov.cn/tjsj/tjbz/tjypflml)6位代码类别确定;不能归入《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应考虑产品的生产经营条件、用途等因素确定,对用途类似、功能替代性强的产品归并为同一类细分产品领域。企业主营产品市场占有率数据须由权威第三方机构提供,无权威第三方机构数据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条件如有相关证明材料,请一并附上。
四、各单位请于2017年5月19日前,将正式上报文件(编文字号)及推荐企业相关材料(含申请书、培育提升方案、相关证明材料等,纸质材料一式4份及电子版光盘)按要求加盖公章,报市经济信息化委(产业规划与园区处)。
附件: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推荐首批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通知.doc
1.区、市主管部门上报文件格式
2.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4月25日
(联系人:魏国 电话:8591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