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通> 政策资讯> 详情

工信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发布同意粤港澳大湾区(南海)智能安全产业园创建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的复函

政策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12-11

适用地区:全国

浏览量:261

关键词: 其他

工信厅联安全函〔2018〕379号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你单位《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南海)智能安全产业园创建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的请示》(粤工信民爆〔2018〕11号)收悉。按照《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创建指南(试行)》规定的评审程序和评价标准,经评审和公示,同意将粤港澳大湾区(南海)智能安全产业园命名为“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单位”。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开展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应急管理部 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加快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安全〔2018〕111号)确定的产业发展方向和任务要求,进一步优化发展规划、凝练发展方向、突出园区特色、提升建设标准、强化试点示范,引领华南地区安全产业发展,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二、广东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要积极推进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强化政策引导,在产业规划布局、重大专项支持、技术改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示范工程建设、产业基金投入等方面,集中资源对创建单位予以重点支持。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宣传推广。

三、按照《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创建指南(试行)》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将对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开展评估,实施“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2018年11月12日

 

 


项目日历

已入库项目
3876

政策订阅

第一时间为您推送关系的政策

政策匹配

148家企业
成功匹配政策

政策解读

深入分析解读政策
2072

每日一听

每日推送10分钟政策音频

联系我们
  • 服务热线:4006-0531-77       双创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营咨询:0531-88873003
  • 技术支持:0531-88873113    邮箱:zhenghe@zhenghe.cn
  • 监督举报邮箱:zhjbyx@zhenghe.cn
  •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A3区5号楼17层
  • 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A3区5号楼17层
微信二维码
APP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