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工委发电〔2020〕9号)精神,经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现就全国工商联扶贫与社会服务部作为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全国工商联机关党委纪委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全国工商联受理电话:010-58050770,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西大街70号(100035)。
公示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
全国工商联扶贫与社会服务部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