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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社厅发布开展2019年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省级竞赛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2019-01-30

适用地区:江西省

浏览量:287

关键词: 其他

涉及项目 >>>>>>>>>>>>

  • 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省级竞赛

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省级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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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其他

申报状态: 已结束

支持方式: 资质荣誉|资金奖励

申报时间:2019.01.28-2019.02.28

主管部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社会事务局,省直和中央驻赣有关单位,省属有关院校,行业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全会部署,努力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落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求,切实抓好“技兴赣鄱”专项行动的实施,展示赣鄱工匠风采,促进全省技能人才培养和选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会同省直相关部门联合组织开展2019年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为做好省级各类竞赛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技兴赣鄱”“培养赣鄱工匠、振兴江西制造”。

二、竞赛设置

竞赛设置职工组、学生组等2个组别,省级竞赛设一类、二类和三类竞赛等3个类别,具体如下:

(一)省级一类竞赛

省级一类竞赛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相关职业(工种)主管部门共同主办,围绕航空产业、医药等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2019年拟举办首届江西省“振兴杯”赣鄱工匠赛,拟开展20个左右项目的省级决赛(选手为省级二、三类竞赛项目优胜者,竞赛项目附后)。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省直和中央驻赣单位、省属职业院校可提出承办竞赛项目。

(二)省级二类竞赛

省级二类竞赛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协会)和中央驻赣单位主办,竞赛项目为本行业特有职业(工种)。

(三)省级三类竞赛

省级三类竞赛由省属企业和省属职业院校主办,竞赛项目为相关企业生产所开设的各职业(工种)或院校开设专业所对应的职业(工种)。

三、竞赛项目和标准

各地各单位主动对接各行业部委,按照世界技能大赛竞赛项目目录和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竞赛项目清单,优选竞赛项目。

以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竞赛标准和国家职业标准为竞赛依据,全面引入世界技能大赛标准和组织模式,规范我省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其中职工组以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国家职业标准为基础,学生组以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国家职业标准为基础,国家职业资格未设立高级工以上资格的,以国家职业资格最高等级标准为基础。

各职业(工种)竞赛均分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竞赛,理论考试占总成绩30%,技能考核占总成绩70%。全省行政区域内,各企、事业单位的从业人员、自由择业人员及大中专、职业院校在校教师、学生等均可报名参加各项赛事的预选赛。按规定在预选赛中胜出的选手参加全省决赛,省级决赛单项职业工种参赛选手不得少于20人,少于20人的职业(工种)的奖励标准另行确定。

四、竞赛奖励

(一)省级一类竞赛

1.职工组

(1)对各职业(工种)第1名并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选手,按程序推荐申报“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

(2)对各职业(工种)前6名的选手,授予“江西省技术能手”称号,颁发相应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有同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的颁发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对35岁以下的授予“江西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对获奖女选手授予“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3)对各职业(工种)第7至20名的选手,颁发相应职业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2.学生组

(1)对各职业(工种)前6名的选手,颁发相应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2)对各职业(工种)第7至20名的选手,颁发相应职业(工种)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职业资格证书;

3.对竞赛一、二、三名选手分别奖励1万元、0.8万元、0.5万元。

(二)省级二类竞赛

1.职工组

(1)对各职业(工种)前3名的获奖选手,授予“江西省技术能手”称号,颁发相应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有同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的颁发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对35岁以下的授予“江西省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对获奖女选手授予“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2)各职业(工种)第4至10名的选手,颁发相应职业(工种)的高级工(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证书。

2.学生组

(1)各职业(工种)前3名的选手,颁发相应职业(工种)的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职业资格证书;

(2)各职业(工种)第4至10名的选手,颁发相应职业(工种)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职业资格证书。

3.竞赛一、二、三名选手分别奖励0.5万元、0.3万元、0.2万元。

(三)省级三类竞赛

1.职工组

(1)各职业(工种)第1名的选手,颁发相应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2)各职业(工种)2至6名的选手,颁发相应职业(工种)的高级工(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证书。

2.学生组

(1)各职业(工种)第1名的选手,颁发相应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2)各职业(工种)2至6名的选手,颁发相应职业(工种)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四)其他

1.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精神,对取消的职业资格证书,不再核发,待国家出台相关规定后再行制定相关职业(项目)奖励标准;

2.行业特有职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按照行业特有职业规定由各行业鉴定指导中心进行核发;

3.不核发国家统考职业(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

4.其它奖励由各主办单位按有关规定在竞赛方案中明确。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

1.申报程序。各类竞赛主办单位按隶属关系,经省直主管单位、赣江新区社会事务局或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2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竞赛科。

2.申报材料:

(1)举办竞赛活动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

(2)竞赛实施方案(纸质版、电子版);

(3)竞赛技术专家委会成员名单(纸质版、电子版);

(4)各竞赛项目技术文件(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

(5)竞赛项目场地、设备、技术检测手段等介绍(纸质版、电子版);

(6)竞赛经费预算、经费渠道(纸质版、电子版);

(7)委托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鉴定机构承办竞赛活动,应报送承办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纸质版)。

(二)批复

经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审定批复后,按照规定开展竞赛工作,接收竞赛组委会指导和监督。对纳入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项目,给予竞赛主办单位相应的竞赛补助资金,其中省级一类竞赛,按每个职业(工种)10万予以补助,省级二类竞赛,按每个职业5万元予以补助。

六、联系方式

(一)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竞赛组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王明超    张光曙

联系电话:(0791)86386181    86386169

电子邮箱:623698691@qq.com

地    址:南昌市北京西路69号625室

邮    编:330046

(二)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竞赛组委会技术处)

联 系 人:吴炜东、张小骄

联系电话:(0791)88139180、88301037

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

电子邮箱:416116254@qq.com


附件:

附件:1.江西省“振兴杯”赣鄱工匠赛拟设竞赛项目.doc

附件:2.江西省“振兴杯”职业技能竞赛申报表.doc

附件:3.竞赛项目技术文件模板(请至“江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下载)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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