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项目 >>>>>>>>>>>>
区内企业:
为做好2018年度中小微企业融资费用财政补贴政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项目所属日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项目申报要求:申报企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及房地产企业。除济财企[2017]6号文件要求外,还需提供,
1、小微企业证明、2017年度完税证明。
2、申请报告应包含企业基本情况、纳税情况、融资情况等内容,并与所提交材料一致。
3、贷款合同、利息和担保单据复印件,需同时加盖企业公章和银行公章(或担保机构公章)(电子章不予认可)。
4、补贴申报表(见附件)
5、加盖公章的真实性承诺书(如有不实之处,申报企业负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不重复申报承诺书(申报企业在同一年内的同一笔贷款,只能享受一次财政贴息政策,如已申报其他部门的贴息,本次不能申报)。
6、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必须有防伪标识。
7、报送资料时同时提供银行贷款合同原件,现场审验。
三、申报时间:
由于区内企业较多,为保证申报质量,预留修改时间,自通知发布日起至6月15日为企业准备资料时间;6月18日至7月6日为集中报送材料时间(报送地址:高新区管委会B座702室);7月9日至7月20日为二次修改报送时间。请各企业在报送时间内尽早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 82689722 张艳
82689716 丁宁
申报工作有关信息请随时关注高新区管委会官网、搜索并关注高新区财政局微信公众号“财眼看高新”,或打电话进行咨询。
附件:
1、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融资费用给予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济财企[2017]6号).pdf
高新区财政局
2018年0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