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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人民政府印发四平市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8-08

适用地区:吉林省四平市

浏览量:1393

关键词: 创新创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

现将《四平市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四平市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

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9〕1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老四样”产业转型升级,“新四样”产业集聚发展,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我市创新创业迈上新台阶,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途径。通过打造“双创”升级版,着力补齐创新创业发展短板,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大幅降低创新创业成本,提升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增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提升支撑平台服务能力,推动形成线上线下结合、产学研用协同、大中小企业融合的创新创业格局,为开创新时代四平全面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双创生态升级。

1. 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市科技成果信息平台,实现科技成果与市场有效对接。加强对各类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评价管理和跟踪服务,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质量和效率。对于接受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委托的横向委托项目,允许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通过合同约定知识产权使用权和转化收益。加快技术中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一批高素质技术经纪人,强化技术中介服务。(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完善“互联网+”创新创业服务体系。鼓励建设“互联网+”创业孵化平台,打造线上与线下互动、孵化与创新衔接的“双创”载体,为创业项目和团队提供技术、人才、管理、融资、培训等一体化服务。推动“互联网+公共服务”,使更多优质资源惠及群众。(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认真落实国家首台(套)保险补偿政策,及时组织优势企业产品进入省级指导目录,承接落实好省首台(套)保险补偿政策。(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加强双创氛围营造。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大赛、技能竞赛和岗位创优活动等各类创新创业品牌活动。按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的总体要求,采取经验分享、交流培训等方式,开展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宣传方式,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加大有创业意向的青年对各类“双创”活动的知晓度及参与积极性。举办科技成果展、积极推荐自然科学学术成果,提升学术水平,促进学科发展、科技进步和创新。组织开展四平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充分发挥先进有为科技青年引领示范作用,激励大批有志有为创新青年、团体加入到创新创业洪流中。组织企业和创客积极参加“创客中国”吉林省创新创业区域赛活动。围绕省妇联举办的创业创新“她”空间路演大赛,积极寻找、创业创新“她”项目。鼓励中等职业学校组织教师和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的创新创业比赛。积极扶持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发展,组织优秀项目参加“吉林省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宣传、培树我市农村“双创”典型和带头人。(市发改委、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双创主体升级。

1. 推动产学研“双创”深度融合。推动校地协同,加强高校与地方行业企业的交流合作,鼓励科研人员面向企业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促进科技创新与创业深度融合。在《四平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中,设立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鼓励科研人员同企业共同申报项目,予以立项的,每个项目给予不低于5万元资金支持。(市科技局、市教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加强创新载体建设。组织开展省级创业孵化基地负责人培训班,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对于成功申报国家级、省级科技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区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以上资金奖励,引导投资者加大对创新创业投资力度。支持四平东北商域港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孵化功能,为更多的创业者营造发展空间。职业院校加强“工匠精神”的培育,积极创建科研专家、劳模和工匠人才的工作室。(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增强创新型企业引领带动作用。举办产业前沿技术大讲堂活动。利用中关村天合科转中心的信息平台,充分发挥创新资源集聚优势,加快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和商业化推广应用。利用远程视频助力系统,与中关村天合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促进中心搭建沟通平台,强化跟踪我市主导产业、特色优势产业领域,联合举办产业前沿技术大讲堂活动。鼓励企业牵头、政府引导、产学研协同建立中小微企业创新中试平台,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中试熟化与产业化开发,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科技成果检测检验、集成与二次开发、评估与评价、技术示范推广与交易等服务。(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工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升级。

1. 加大科研人员科技创业激励力度。进一步深化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改革。制定《四平市级体系评估标准》,建立四平市科技人才数据库,对纳入数据库的科技人才,鼓励其所在单位在评岗评级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和提拔重用。鼓励高等院校的专业技术人员创业,建立完善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依托各类科技交流合作平台,积极开展海智专家四平工作站科学团体创业交流活动。拓宽海外科技团体创新创业合作领域,推动中国科协海智专家四平工作站完善建设,加强海智专家四平工作站的科技引领作用,组织海外科学技术团体创新创业交流活动,鼓励海外科学技术团体创新成果在平落实转化,鼓励海外科学技术团体来平创业。(市统战部、市外事办、市人社局、市科协、市发改委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自身优势,调动社会资源帮助大学生提高就业创业能力,以全市12家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为载体,鼓励企事业单位为大学生提供适宜的见习岗位,为大学生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创造条件,为企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搭建平台。探索建立具有四平特色的政府统筹、产教衔接、校企双主体育人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支持职业院校深化产教融合,建设好现代学徒制试点。(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团市委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健全返乡下乡人员创业服务体系。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积极培育农民工返乡创业典型,以培树典型、示范引领方式积极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更好的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于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的支持作用。以全市创业孵化园区为主要平台、以青年电子商务协会为主要载体,以开展农民工等人员创业培训、农村电商培训为工作重点,创新培训模式,将创业培训与创业实训相结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各类农村青年创业就业培训。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资源优势,通过培训资源的整合,对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实现创业培训基本覆盖。(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中国人民银行四平市中心支行、四平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团市委等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完善退役军人自主创业政策服务体系。一是加强创业项目引导。积极支持退役军人参加“双创”活动,鼓励退役军人自主创业,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力度,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实体承接国防教育、安保服务、消防宣传等方面的服务项目。二是落实金融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依法落实国家有关对符合条件的从事个体经营退役军人税收优惠政策。三是探索设立创业基金。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扶持退役军人创业,鼓励社会资本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基金,拓宽资金保障渠道。四是拓展服务方式,夯实就业创业基础。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招收退役军人,对有学习意向的,做到应收尽收。组织动员创业经验丰富、关爱退役军人、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业家和专家学者等人士,组成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团队,发挥其在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传帮带作用。积极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把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社会力量补充服务、退役军人自我服务结合起来。(市退役军人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创新创业发展平台升级。

1. 推进大中小微企业平台建设。促进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加快培育一批基于互联网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加快吉林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支持行业骨干企业整合产业链上下游、高校院所等创新资源,创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确保每个县(市)区、开发区建立一个创新创业发展平台。(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培育创新创业集聚区。打牢四平数字产业发展根基,培育发展集成电路、传感控制、智能硬件等电子核心产业和人工智能、网络信息安全等新兴软件服务产业。强化各类开发区在数字四平建设中的承载和带动作用,积极打造独具四平特色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智能制造产业基地、未来农业智慧园、医药健康产业基地等数字经济示范新高地。(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市工信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推进我市4个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提升创新创业水平,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开通绿色审批程序,深化简政放权,落实网上备案,简化内容,取消前置要求等一系列新举措,最大限度的降低企业制度性的交易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能够达到最多跑一次,不再是一审了之,一否了之,提供最佳的环评审批方面的服务。(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四平银保监分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和有关县〔市〕区、开发区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双创投融资服务升级。

1. 引导金融机构服务“双创”融资需求。引导金融机构服务“双创”融资需求。加快推进城市商业银行转型回归到服务小微企业等实体的本源,引导金融机构提高风险识别和定价能力,开展产业链金融、并购贷款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科技保险等金融服务模式和产品创新,加大对创新创业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各县(市)区开展农村电子培训班,指导和带动农户(贫困户)从事电子商务活动;鼓励电商企业优先雇佣返乡农民工、贫困户进行线上销售、打包,重点服务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支持有条件的银行设立科技信贷专营事业部,提高服务创新创业企业的专业化水平。引导四平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公司加大对创新创业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深入抓好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尽快转型为市场化运营的国有企业,依法依规开展市场化融资,理顺政府和企业的事权关系。积极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大力推广“电商企业+农户(贫困户)”模式。(四平银保监分局、中国人民银行四平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充分发挥创业投资作用。加强对创业投资行业的监督指导力度,积极参考主体信用状况,通过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将联合奖惩落实到位。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做好与国家即将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接工作。研究设立专业化管理的创业投资基金。支持创建“双创”基金池。积极争取吉林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加快金融街建设,推动金融街集聚主体加速发展,带动金融机构、金融人才、金融资金等要素的全面功能集聚。完善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开展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市发改委、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办、四平银保监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拓宽创新创业直接融资渠道。推进资本市场融资服务,支持发展潜力好但尚未盈利的创新型企业上市或在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协调建立企业发债综合协调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双创”专项债务融资工具,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组织科技企业参加投融资路演活动,促进优秀科技型中小企业与全国范围内的创投机构、上市公司等投资机构对接。规范发展互联网股权融资,为各类个人直接投资创业企业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服务“双创”企业,组建法律服务团队,提供律师、公证、法治宣传、人民调解、仲裁、合法性审查等法律服务。(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中国人民银行四平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司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完善支持“双创”差异化金融政策。推动“银政企保”合作,重点为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贷款融资提供担保,常态化开展对接活动,为企业融资提供服务。推广专利权质押融资,鼓励保险公司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专利融资保证保险服务。用好定向降准、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资金更多投向创新型企业和小微企业。研究引导社会资本合作共建我市的科技企业债权融资资金池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股权投资专项资金池,探索建立以风险补偿为核心的风险分担机制。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信息合作机制,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更具针对性和适应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市财政局、四平银保监分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四平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市发改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持续深化“只跑一次”改革。

1. 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工商注册通,实施“互联网+工商登记”新模式,优化企业登记流程,全程“只跑一次”或“一次不跑”,对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企业开办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区域评估工作。稳步推动市级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加快推进市级部门业务系统与市政务云平台对接,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交易税收一体化平台与水、电、气、吉视传媒等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市发改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加快推进市政府与吉林移动公司签约项目落地,实施“数字四平”工程,依托四平政务云平台,建设全市统筹、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通办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通过省、市两级政务云平台对接,进而实现与国家共享交换平台“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加强数字经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增设自助设备、完善网上经办、推广掌上APP等一系列措施,实现了部分事项“一次不跑”。(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创新监管模式。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对失信企业的协同监管,落实16个部门对失信企业跨部门联合惩戒备忘录,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标准化、职能化。建设四平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共享平台,打造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统一对外发布查询服务平台。将企业诚信嵌入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各领域各环节,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对失信企业的协同监管,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强化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发挥联合奖惩机制作用,建立诚信典型范围清单、严重失信行为及主体范围清单、守信激励政策措施清单、失信惩戒政策措施清单等“四张清单”。(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发改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创新创业政策统筹。

完善创新创业信息通报制度,加强政府、企业、创业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促进科技、金融、财税、人才等支持创新创业政策措施有效衔接。(市发改委、市统计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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