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人才工作服务水平的实施方案》(洛发〔2013〕7号)和《洛阳市优秀科技人才选拔管理工作意见》(洛人〔2013〕4号)等文件规定,经个人(团队)申报、县(市)区审核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对洛阳市第二届优秀科技人才进行了评审。现将洛阳市第二届优秀科技人才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含5个工作日),自2018年11月19日至25日。
公示期间,个人或单位若有异议可向市科技局实名反映。异议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和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市科技局人合科 63926667
市纪委驻科技局纪检监察组 63128408
联系邮箱:lykjjrhk@126.com
通讯地址:洛阳党政综合办公大楼727房间
洛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