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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社局发布2017年泉城产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创业人才)申报公告

政策来源: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7-08-23

适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

浏览量:566

关键词:

涉及项目 >>>>>>>>>>>>

  • 泉城产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

泉城产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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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人才政策

申报状态: 已结束

支持方式: 资金奖励

申报时间:2019.06.10-2019.07.10

主管部门:济南市科技局

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本土人才在引领我市产业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济发〔2017〕16号)有关规定,开展2017年泉城产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创业人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支持重点

泉城产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创业人才)聚焦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量子科技、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生物医药、先进材料、产业金融、现代物流、医疗康养、文化旅游、科技服务、现代农业等我市重点产业,以“高精尖缺”为导向,集中力量打造一批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的创业人才。

二、申报条件

泉城产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创业人才)的申报主体须是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企业。

1.创业人才条件

(1)具有济南市户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为创业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总股份的30%;

(2)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所从事领域属于我市重点产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或研究开发的商业模式、技术应用、服务产品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首创或领先水平。

2.创办企业条件

(1)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一般为1—5年,且实际从事我市重点产业领域相关业务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2)企业拥有目标一致、结构合理、合作紧密的创业团队。

(3)企业核心技术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有清晰的商业模式,具有良好的市场效益前景;或拥有成熟的商业模式、技术应用或服务产品。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已获得社会、金融投资的企业,优先列入支持范围。1家企业只能申报1名创业人才。驻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人才在济创业的,可申报此计划。已入选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的,及同年度申报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的人选,不得申报本计划。

三、主要扶持政策

(一)对入选的创业人才,分A、B、C三类给予100-300万元经费资助,并可采取股权直投、跟投的方式给予支持。

(二)入选泉城产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的创业人才,可依据高层次人才服务金卡相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和市级以上科技计划,优先提供科技成果转化、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知识产权信息等平台服务,优先推荐申请风险投资资金支持。

四、申报方式与时间

采用网上申报及现场申报方式。网上申报在“中国济南人才网”(www.cn-jnrc.com)“泉城产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管理系统”进行。用人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为申报人开通个人申报帐户。申报人按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信息,提交至所在单位审核后,将申报资料报送至县区(含市政府派出机构,下同)科技部门。各县区科技部门进行形式要件审查和现场查看,提交核查资料,经各县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送至市科技局。

五、有关要求

(一)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8月28日上午9时至9月12日下午5时,申报人可登陆系统进行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市科技局反馈审核意见后,申报单位须于3日内(反馈当日不计算在内)重新提交审核,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本次申报。提交资料不符合反馈意见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受理部门将不再反馈意见。审核通过的创业人才下载打印申报书10份,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科技局。

(二)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资料,不得空项、漏项。各用人单位要按照要求对申报资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信息填写完整,附件及证明资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并承诺对有关申报资料数据负责。申报单位和申报人要慎重拟定企业发展目标任务,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要与入选后签订的工作合同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工作合同须以较高的目标为准签订。

(三)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申报单位,一经查实,取消该单位本年度及下一年度申报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曾因造假等行为被取消资格的人员和单位,取消其申报资格;对曾在申报其他科技、技术改造、产业化项目中出现严重问题的人员和单位,本年度一律不予受理。

(四)各县区党委组织部门要迅速、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对本地企业逐一摸排,做到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都要知晓政策并积极申报。各县区科技部门要认真组织申报单位填报相关资料,并通过实地考察、查验原件等方式逐一审核把关,确保申报信息真实有效。要夯实审核责任,组织专门审核力量,实行署名审核,谁审核谁签字。

(五)联系电话

1.申报过程中如有政策性问题,请与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联系,电话:0531-82062727,联系人:张勐。

2.如有技术性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531-87081612。

3.如有问题反映,请与市委组织部或市科技局联系。

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电话:0531-66601130;

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电话:0531-66608820。

(六)书面资料报送至属地县区科技部门,各县区科技部门统一报送至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地点:济南市文化西路82号;邮编:250001;联系电话:0531-82062727。

 

 

济南市重点人才工程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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