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中小企业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梅州市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梅市府办〔2016〕20号)“大力打造双创平台”的精神,加快和规范我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为小微企业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完善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平台,按照《梅州市市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梅市中小企字〔2016〕27号,下称27号文)的有关规定,我局将开展2017年梅州市市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27号文第六至九条规定的,能够为一定数量的创业者(创业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公共服务设施和创业辅导服务的创业园区,可以是各类孵化园(孵化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科技园区、产业转移园区等,其中,申报单位为基地(园区)的运营主体。
二、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中小企业局按27号文第十一、十二条的规定做好本辖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组织申报工作,并在审核汇总后推荐报送我局。市直有关单位可按有关规定将申报单位的材料直接报送我局。
三、申报要求
(一)请申报单位按照本文附件的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按27号文的要求报所属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其中,申请报告必须按照附件1第(四)点的内容要求进行撰写。
(二)请各县(市、区)中小企业局将推荐申报材料《梅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情况汇总表》(附件2)、各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各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于9月28日前报送我局。市直有关单位按上述有关要求直接报送我局。27号文(包含有关表格)可在梅州市中小企业服务网(www.mzzxqy.com)“通知公告”栏目中查找下载。
附件: 附件:1-7.zip
1.梅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申请资料
2.梅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情况汇总表
3.梅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表
4.管理和服务人员名单及职称情况一览表
5.梅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入驻企业(团队)评价表
6.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函
7.梅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表
梅州市中小企业局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