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省级创业型城市(县区)和创业型街道(乡镇)创建工作的通知》,在各市申报创建基础上,坚持好中选优原则,经过严格审核,初步确定20个城市(县、区)、 60个街道(乡镇)(名单详见附件)作为省级创业型城市(县、区)和创业型街道(乡镇)创建范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1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映。
联系人:周玉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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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9年省级创业型城市(县区)和创业型街道(乡镇)创建入围名单.doc .doc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