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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创客中国”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对标学习培训活动的通知

政策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时间:2020-09-15

适用地区:山东省

浏览量:356

关键词: 创新创业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不含青岛市),有关企业、创客:

为进一步做好“创客中国”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跟踪培育和成果转化工作,促进“创客中国”品牌赛事更好服务于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发展,根据《关于举办2020年“创客中国”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鲁工信中小〔2020〕62号)精神,现就组织开展“创客中国”山东省区域赛获奖项目赴苏州对标学习培训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坚持目标引领,突出问题导向,通过组织“创客中国”山东省区域赛获奖项目赴先进地区对标学习,帮助企业和创客开阔眼界、把握前沿,认清差距、找准不足,借鉴经验、学到方法,进一步理清改进优化、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创业兴业等的措施路径,为推动实现创新成果产业化和扶持效益最大化打下坚实基础。

二、参加人员

“创客中国”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主要负责人(详见附件1),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不含青岛市)负责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工作人员1名。

三、学习内容

(一)培训学习课程:创业企业运行管理建设、创业企业成长提升、股权激励对企业的优势、创业投资热点与形式、新形式下的行业趋势与创业投融资、数字赋能等。

(二)实地参观学习:金鸡湖创业长廊、苏州先进技术研究院、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展示馆、苏州工业园区、捷安特(中国)有限公司、苏州科沃斯机器人有限公司、苏州佑克骨传导科技有限公司、好孩子集团等。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填写《2020年“创客中国”山东省中小企业对标学习活动回执表》(附件2)于2020年9月17日12:00前报送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至省工信厅。

(二)获奖项目填写《2020年“创客中国”山东省中小企业对标学习活动企业/创客回执表》(附件3)和《2020年“创客中国”山东省中小企业对标学习活动调研表》(附件4)于2020年9月17日12:00前将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报送至活动组织联系人邮箱。

(三)本次对标学习活动各市公务人员食宿差旅费自理。

(四)本次对标学习活动各企业、创客代表食宿费全免,往返差旅费自理。

(五)本次对标学习活动9月20日开始,9月25日结束,报到地点待汇总报名情况后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创新创业指导处

联系人:崔大峰  电话:0531-86906133(兼传真)

邮箱:cxcyzdc@shandong.cn

活动组织联系人

联系人:张遵晓  电话18678824966

邮箱:zhangzunxiao@zhenghe.cn


附件:

1.2020 年“创客中国”山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名单

2.2020年“创客中国”山东省中小企业对标学习活动回执表

3.2020年“创客中国”山东省中小企业对标学习活动企业回执表

4.2020年“创客中国”山东省中小企业对标学习活动调研表

5.2020年“创客中国”山东省中小企业对标学习活动行程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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