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区创业导师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孵化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创业导师工作在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等服务中的支撑作用,提高创新创业服务水平,我厅将组织开展火炬创业导师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业导师条件
(一)具备创新创业精神,创业经验丰富,充满热情、乐于奉献,愿将自己的成长历程和成功经验反哺社会。能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者提供持续性、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的辅导服务,能满足创业孵化载体及入孵企业对创业导师的需求。
(二)创业导师来源于成功的创业企业家,投资、金融专家,管理咨询专家,高校及科研院所具有丰富经验的实践工作者和研究者。
(三)已被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各类众创空间、行业协会或地方科技部门聘任为创业导师,并从事创业辅导工作1年以上。
二、组织推荐
创业导师由各国家、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及众创空间自愿推荐(填写附件1),每家推荐名额不超过5人。
请各市科技局将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及众创空间推荐的创业导师名单汇总(填写附件2)后于2018年4月17日前向自治区科技厅报送。自治区科技厅对创业导师名单审核后予以公示。
三、其他
请各市科技局寄送纸质材料一份,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荣德 潘红雄
电话:0771-2618501
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
邮箱:574511294@qq.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8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