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项目 >>>>>>>>>>>>
各县区经信局、高新区科经局,有关企业:
根据印发的济南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认定办法》通知要求和工作部署,现将2017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基本条件
1、项目实施单位在济南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项目技术上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示范项目使用的装备和系统自主安全可控。
3、项目符合《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附件1)中相应类别的具体要求。
4、项目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率五个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并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二、推荐程序及要求
1、试点示范项目由县、区经信局、高新区科经局推荐。
2、优先推荐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强、在一个企业中开展多种类别试点示范的项目。
3、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推荐单位要加强对最终确定的试点示范项目的指导,并对其发展智能制造给予支持。
4、请各推荐单位于2017年12月26前,将2017年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申报书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市经信委装备产业处。
5、有关申请材料模板的电子文档可在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晨生,66605750
电子邮箱:La5750@163.com
附件:
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