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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应对疫情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的意见

政策来源:东营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3-02

适用地区:山东省东营市

浏览量:687

关键词: 其他

东市监发〔2020〕1号

各县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科室、所属单位:

为切实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各类市场主体提振信心复工复产,制定本意见。

一、优化工作流程

1.用好政策急事特办。主动帮扶相关生产企业按医用标准建设、改造厂房车间,专人盯靠指导企业在生产条件、产品质量、材料申报上具备能力,充分利用省药监局在疫情防控期间开设的应急审批通道,申请医用防护产品生产资质。(牵头科室:医疗器械与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2.优化异常名录移出流程。对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移出实行“不见面、非接触”模式办理。申请企业可通过快递邮寄方式办理业务,对符合条件且能后续补充手续的,企业做出承诺后实行“容缺受理”。对供煤、供电、供油、供气、供暖和重要生产生活物资保障供应,以及卫生防疫、食品药品经营等领域企业,申请办理经营异常名录移出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减为1个工作日。(牵头科室:信用监督管理科)

3.及时开展标准化服务。对相关市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及时立项、审查、审核、发布,确保标准有效供给。(牵头科室:标准化科)

4.即时办理3C免办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疫情防控有关产品、设备、零部件等3C免办证明的申请,即刻办理。(牵头科室:质量发展与认证认可科)

5.优化特种设备事项。积极指导符合条件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采用自我声明承诺的方式免评审换证。开通网络、电话、传真、邮箱等多种报检通道,采取邮寄方式送达检验报告及使用标志。(牵头科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6.开展便捷计量检定服务。对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急需的计量器具检定校准需求,全天候给予协调安排。适宜现场检定校准的,安排上门服务。(牵头单位:市计量所)

二、延长许可等有效期

7.延长行政许可期限。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的,有效期可顺延至疫情解除。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所持健康证明有效期届满,受疫情影响无法领取新证的,暂时视同有效,有效期延长到疫情解除后30日。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含充装单位)许可证、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有效期届满不足6个月的,办理许可证延期手续。(牵头科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8.合理维持认证证书。有效期满或需监督审核及再认证维持的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可结合自身换发/维持认证证书相关程序要求,顺延既有认证证书有效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受疫情影响停产而不能接受监督审核/工厂检查的企业所持有的认证证书,对认证证书实施暂停等处理的时限,可延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申请办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复查换证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办理。(牵头科室:质量发展与认证认可科)

9.延长检验检定期限。对因疫情防控特殊情形无法进行定期检验或不能按期进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由使用单位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征得相关检验机构同意并向使用登记机关备案后,可延期检验,并在疫情解除后1个月内申报定期检验。对到期的有关计量标准器具,经所在单位自行核查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可延长至疫情结束一个月内完成计量标准复核。对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到期需要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如周期检定确有困难的,经企业申请,可延长至疫情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强制检定。(牵头科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科)

三、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10.开展标准信息免费服务。建立东营市防控疫情标准服务平台,开通咨询热线,免费提供新冠肺炎防控物资标准网上查询、下载和商品条码办理等服务。(牵头单位:市标准化信息所)

11.减收计量检定收费。疫情防控期间,市市场监管局所属的市计量测试检定所,对复工复产企业计量器具检定校准项目收费减收50%。(牵头单位:市计量所)

12.严查各类涉企乱收费行为。严厉打击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只收费不服务等侵害企业利益的行为。严查水电气暖等重点行业服务加价收费行为,持续加大转供电环节加价行为查处力度,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加强口罩等防控物资生产领域价格执法检查,切实维护生产所需机器设备、原材料等市场价格秩序稳定。(牵头单位: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

四、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13.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加强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以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肉、蛋、菜、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牵头科室:价格监督和反不正当竞争科)

14.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对药械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环节,特别是疫情防控相关生物制品、抗病毒类药品、防控用医疗器械等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对疫情防控药品开展监督抽检。编制药品零售经营质量管理工作手册,指导药品经营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牵头科室:药品监督管理科)

15.鼓励开拓电商经营模式。引导企业通过网络平台创新营销模式。鼓励传统企业借助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或自建电子商务营销平台开展营销活动,开拓市场、扩大销售。支持鼓励电子商务企业有序开展经营活动,鼓励有实体电子商务经营者发挥线上线下优势,运用自身货源渠道,满足人民群众疫情防护和生活需求。督促电商平台企业积极响应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的配合处理、协助调查、信息提供等工作要求,克服困难,共同维护好网络市场秩序。(牵头科室: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16.建立投诉举报24小时处置反馈机制。对投诉举报及时受理,快速处置,切实维护市场秩序。(牵头单位: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

五、下沉一线指导服务

17.加强批发市场检查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鑫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保障产品质量。(牵头科室: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

18.加强食堂检查指导。针对假期后、上班后、复工后、开学后“四后”人员的用餐安全,联合卫生防疫主管部门,指导单位食堂做到“四个到位”,即进货查验到位、环境卫生到位、操作规范到位、人员健康到位,对库存的食材特别是节前储存的食品及原料进行彻底清查,对食堂分餐配送食品提出要求,保障用餐安全。(牵头科室: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19.做好下沉服务指导工作。由局领导带队,以已复工“四上企业”为重点,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企业复工达产疫情防控下沉查验工作。积极参与一线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工作。选派优秀干部,采取驻点方式,全面参与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工作。(牵头科室: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科、人事科)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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