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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赣州市富硒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1-26

适用地区:江西省赣州市

浏览量:163

关键词:

赣市府办字〔202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赣州市富硒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赣州市富硒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把富硒这个品牌打好”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我市富硒产业发展,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立足天然富硒资源优势,坚持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和“硒+X”战略,聚焦富硒脐橙、富硒蔬菜、富硒水稻、富硒高山茶、富硒禽蛋等五大产业和县域特色产业,围绕富硒全产业链体系,大力培育和发展富硒功能农业、富硒现代食品工业、富硒特色现代服务业等现代生产要素聚集的富硒产业集群,打造富硒产业“创新链+服务链”。建成一批富硒产业高标准示范基地、认证一批富硒农产品品牌、打造一批涉硒示范龙头企业,力争富硒产业总产值突破300亿元,推动富硒农业成为传统农业转型升级和农民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唱响“世界生态硒地”品牌。

二、重点任务

(一)抓集群、强基础

1.抓好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富硒土壤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严格高标准富硒产业示范基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加强富硒土壤资源质量长期观测,积极引导经营主体在中国地质调查局圈定的169处富硒农业产业适宜区发展富硒产业。发挥首批富硒产业示范基地带动作用,新建高标准富硒产业示范基地50个以上。指导各县(市、区)申报全国富硒农业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果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推进富硒园区发展。按照“扩大总量、提档升级、特色鲜明、示范带动”的总体要求,结合富硒农业产业发展实际,集中优势资源,推动建设18个高标准富硒产业园区。高质量建成会昌县小密硒谷和于都县梓山-潭头2个市级高标准富硒产业园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赣南科学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加大龙头企业培育。突出绿色有机富硒农业资源优势,出台奖补政策,重点培育30个集生产、加工、销售和三产融合于一体的富硒农业示范龙头企业。培育18个富硒休闲旅游康养区,推动成为大湾区休闲后花园。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制定专项奖励政策,以生物提取定量补硒功能食品生产为重点,培育18个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富硒精深加工企业,不断延伸富硒产业链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抓科技、强支撑

4.整合本地科研平台力量。完成赣州市富硒农业与产品开发技术创新中心、赣南富硒研究院建设,启动富硒功能产品研发、富硒功能农业大数据中心建设,开展硒与动物和人体健康国际计划合作研究,不断提高新技术、新产品示范推广能力和科研成果转化率,通过硒科技创新驱动硒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赣南科学院、市科技局,章贡区人民政府〕

5.积极开展院地校企合作。推动赣南科学院与中国农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苏州研究院、武汉轻工大学签订富硒产业发展技术服务合作协议,引进高校作为我市富硒产业发展技术支撑团队。聘请富硒领域专家为我市富硒产业发展技术顾问和国家富硒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学术带头人。〔责任单位:赣南科学院、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6.推动富硒标准研究制定。加强标准化平台建设,筹建江西省富硒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富硒关键技术攻关,抓好果蔬、稻谷、禽蛋等富硒营养强化技术研究,将技术成果及时转化为标准。加快立项标准研制,推广实施《柑橘类果树硒营养强化技术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引导各级协会、学会积极研制富硒团体标准,争取出台3个以上富硒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赣南科学院、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果业发展中心〕

(三)建平台、强服务

7.建设国家级检测平台。加强江西省富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能力建设,确保运行正常,按照省级、国家级富硒质检中心同步建设原则,积极争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同意批复我市筹建国家富硒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江西)。〔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8.构建社会化服务组织。充分发挥行业社会组织作用,引导一批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富硒产业生产、加工和销售,成立市富硒产业发展行业协会,开展富硒区域公用品牌打造、标准制定等工作,提高富硒产业社会化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9.打造技术型服务队伍。加强本土富硒领域人才培育,柔性引进一批专业人才,建立赣州市富硒产业发展专家库,不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打造一支技术型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拓市场、强品牌

10.强化市场营销。组织富硒农产品参加硒博会、农交会、江西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等展示展销活动,推广赣南富硒品牌。争取在赣州中心城区设立富硒产品直营店,集中展销赣南富硒农产品。积极引导大型商超、企业旗舰店设立富硒产品展销专柜,多渠道销售富硒农产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果业发展中心、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开展宣传推广。突出富硒大米、富硒茶叶等重点品牌宣传,通过冠名“赣南富硒号”高铁列车、城市高炮、出租车广告、手机客户端等形式开展赣南富硒品牌宣传推广。加强宣传报道和科普知识教育,组织开展富硒科普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在市科技馆、市博物馆等设立富硒知识宣传专区,提高干部群众硒知识科普率,营造有利于富硒产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高质量举办好2022年世界生态硒地(赣州)品牌发展大会暨高峰论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加强品牌培育。实施品牌强农战略,引进专业品牌策划公司对赣南富硒品牌进行整体包装策划。强化商标版权意识,引导富硒农产品经营主体、加工企业申请注册硒产品商标。出台规范富硒产品认证办法,引导企业通过国家授权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富硒产品认证,年内完成100个以上富硒产品认证。以支持企业创建品牌为抓手,统筹推进富硒产、供、销、学、研以及金融发展,每年举办以富硒品牌为主体的企业评比活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果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把推动发展富硒产业作为日常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有专人抓、专人管。市富硒产业发展办公室要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工作调度和督导,切实发挥产业发展总协调、总调度的中枢作用。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做到上下联动,共同推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要素保障。要进一步完善出台富硒产业相关政策文件,规范富硒产业发展秩序。要加大财政投入,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富硒产业基地认定、品牌创建及宣传推广、龙头企业培育、科研攻关、农产品检测、标准研制等,具体奖补方案另行制定。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大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扶持涉硒企业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市场主体参与富硒产业发展。各地要参照市级做法,安排专项资金,出台奖补办法,支持富硒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狠抓调度考核。市富硒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领导小组每月要召开专题调度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富硒产业推进过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富硒产业发展办公室要加强跟踪问效,每月逐项梳理富硒产业发展任务进展情况,收集汇总产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指导县(市、区)更好开展工作。同时,市里将富硒产业发展纳入对县(市、区)及市直单位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确保各项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附件:

1.2022年赣州市富硒产业发展指导性任务表

2.2022年赣州市富硒产业发展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表


附件1

2022年赣州市富硒产业发展指导性任务表

image.png

附件2

2022年赣州市富硒产业发展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表

image.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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