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通> 政策解读> 详情

【官方解读】《关于持续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创新活力专项行动的通知》

政策来源: 烟台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1-11-08

浏览量:1096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科院《关于持续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创新活力专项行动的通知》(国科发政〔2020〕280号)、《关于持续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创新活力专项行动的通知》(鲁科字〔2021〕66号)有关要求,尊重科学研究规律,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充分释放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科技支撑,烟台市科技局研究制定了《关于持续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创新活力专项行动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介绍了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的重要性。

(二)持续深化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七项行动。一是完善优化减表行动。统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有关数据与科技统计工作,减少基层填报工作量。优化科研项目形成机制,缩短评审周期,简化项目过程管理。简化科研项目验收结题财务管理,合并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二是深入推进解决报销繁琐行动。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下放财政科研项目预算调整权限。在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基础研究类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三是持续开展检查瘦身行动。加强科研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统筹,避免对同一项目同一年度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四是大力实施精简牌子行动。优化各类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布局,不再新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优化布局市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推动完善全市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五是有效推进精简帽子行动。切实精简人才“帽子”,优化整合科教领域各类人才计划。六是深入推动“四唯”清理行动。进一步对项目、人才、学科、平台(基地)等科技评价活动中涉及“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简单量化的做法进行清理。优化临床医务人员职称评审和其他领域职称(职务)评聘办法。七是积极推进信息共享行动。坚持保障安全和促进发展相统一,推动烟台市科技服务云平台与市级政务平台数据资源共享,更大力度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不断拓展开放内容和对象范围。

(三)加快实施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四项行动。一是成果转化尽责担当行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鼓励支持市属科研院所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尽职免责细化负面清单,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和风险防控机制。二是科研人员保障激励行动。落实社会委托项目按合同约定管理使用的规定。支持科研单位对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设立青年科学家、特别研究等岗位,在科研条件、收入待遇、继续教育等方面给予必要保障。三是新型研发机构服务行动。优化完善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制度,对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在内部管理、科研创新、人员聘用、职称评审、成果转化、资金使用等方面充分赋予自主权。四是政策宣传行动。建立常态化政策宣传机制,通过宣传解读、专家采访、案例解析、总结典型经验等方式,加大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的政策宣传力度,扩大科技创新政策法规的知晓度、覆盖面,推动重点政策更好落实落地。

(四)保障措施。共由强化组织实施、建立尽职免责机制、强化进度跟踪三部分组成。

 关于持续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创新活力专项行动的通知.pdf

联系我们
  • 服务热线:4006-0531-77       双创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营咨询:0531-88873003
  • 技术支持:0531-88873113    邮箱:zhenghe@zhenghe.cn
  • 监督举报邮箱:zhjbyx@zhenghe.cn
  •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A3区5号楼17层
  • 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A3区5号楼17层
微信二维码
APP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