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描述:
双软认定
1、概述
★“双软认定”是指软件产品登记备案和软件企业认定。
★软件产品: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软件企业:取得省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企业。
2、优惠政策
2011年1月28日,国务院印发了《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该政策中规定: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对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对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享受企业所得税“五免五减半”优惠政策。
★对我国境内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经认定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的进口料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享受保税政策。
★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服务模式
模式一: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在企业通过双软认定后再收取相应的咨询费用。
模式二:政和负责材料申报并协助双软认定成功后的税收减免操作,不收取咨询费用,企业只需承担政府的行政费用,政和从企业退税金额和免税金额中提取一定的比例作为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