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园区:
高新区首届创业大赛将于2017年7月1日正式启动,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初赛时间为7月1日至7月31日,在各园区设置初赛会场,组织完成高新区首届创业大赛初赛。为确保大赛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报名参赛对象为2012年1月1日后注册的初创企业。
参赛企业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导向,突出新能源及环保产业、生物医药、高端制造产业、生活性服务业等产业。(2011年以来参加过省市创业比赛取得名次的不再报名参加创业大赛),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报名参赛人员须年满18周岁(1998年1月1日后出生)但不超过50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
二、参赛条件
1.2012年1月1日(含)以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民政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
2.注册资本和年营业收入额符合国家有关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该企业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4.创造就业岗位3个以上;
5.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无知识产权纠纷。
对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科技成果转化效果较好,公司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在国内具有领先水平的企业,参赛条件可放宽至注册时间为2011年1月1日以后(需提交国家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赛制流程
1.报名。各园区组织参赛企业报名,社会单位参赛的可就近选择园区进行报名参赛。园区应对企业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和考评。
2.比赛方式。 鼓励各园区根据自身情况,开展如项目路演、创业训练营、专家评审等多种形式的比赛方式进行初赛选拔,7月28日前各园区需完成初赛赛程并选拔推荐3家企业进入复赛评选。
四、奖励机制
1.大赛决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对决赛胜出的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企业将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5000元不等的创业扶持资金予以支持,同时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创业就业礼包”的相关政策扶持。胜出企业中将优选4家参加济南市创业大赛。
2.大赛设优秀组织奖3名。将从重视程度、推进情况、项目质量、成果转化、活动宣传等方面综合考评,对组织初赛较好的园区给予3万元以奖代补资金,表彰工作成果。
五、其他事项
创业大赛相关事宜请联系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联系人:马倩雯 , 联系方式:88871309 。
高新区首届创业大赛实施方案随后下发,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
1、《高新区首届创业大赛报名表》
2、《高新区首届创业大赛商业计划书模板》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