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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科技局转发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山东省国际(港澳台)科技合作平台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政策来源: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19-11-11

适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

浏览量:6072

关键词: 科技创新

涉及项目 >>>>>>>>>>>>

  • 国际(港澳台)科技合作平台绩效评价

国际(港澳台)科技合作平台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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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企业资质

申报状态: 已结束

支持方式: 资质荣誉

申报时间:2019.11.06-2019.11.13

主管部门: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科经局、莱芜高新区企业服务局:

根据省科技厅通知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整合科技创新资源,规范我省国际科技合作平台的认定和管理,按照《山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鲁科字〔2018〕20号)相关规定,省科技厅将开展山东省国际(港澳台)科技合作平台(以下简称“国合平台”)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转发给你们:

一、评估对象

1.2008-2014年省科技厅认定的山东省国际(港澳台)科技合作平台,包括国际合作研究中心和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两个层次的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平台。

2.国际合作研究中心和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为同一建设单位的平台,此次以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为评价主体。

3.2017、2018年已升级为省级品牌国际合作基地的国合平台不纳入此次绩效评价。

二、评估安排

(一)资料提交与审核

1. 各国合平台的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国合平台建设单位填写《山东省国际(港澳台)科技合作平台绩效评价申请书》。

2. 请参评国合平台将评估申请材料纸质版(包括《申请书》和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二份)提交至主管部门进行初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填写参评国合平台汇总表,并将相关申请材料报送至各区县主管部门,各区县主管部门于11月13日前报送至济南市科技局。未按时报送申请材料将视为放弃参加评估。

3. 本年度参评的国合平台,均需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刻录光盘,并将光盘随同申请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济南市科技局。

(二)评价方式

国合平台绩效评价工作以会议评价为主,现场考察为辅:

1.交流中心按学科领域相同或相近的原则组织专家组开展会议评价。根据绩效评价标准及指标对申请材料进行打分,确定现场考察名单。

2.根据会议评价确定的推荐名单组织现场考察。现场考察分成3-5个现场考察组,对建设单位进行现场考察,核实科研成果、技术转移成果、技术转化和产业化等情况,了解人才队伍建设和国际合作情况,形成现场考察意见。

3.现场考察结束后,根据专家组会议评价得分和现场考察意见形成参评国合平台绩效评价综合意见。

三、报送时间及注意事项

请各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将评估申请材料纸质版(包括《申请书》和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二份)、国合平台汇总表、申报材料电子版刻录光盘汇总后于11月13日12:00前报送市科技局。

联系人:纪元

电话:0531-66608812 66608843

材料报送地址:济南市科技局科技合作处(龙奥大厦F812房间)。


附件:

1.国合平台汇总表-济南市科技局.xlsx

2.山东省国际(港澳台)科技合作平台绩效评价申请书.docx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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