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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科技局发布组织申报2019年蚌埠市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奖励政策的通知

政策来源:蚌埠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0-01-02

适用地区:安徽省蚌埠市

浏览量:359

关键词: 其他

涉及项目 >>>>>>>>>>>>

  • 蚌埠市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奖励政策

蚌埠市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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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金融政策

申报状态: 已结束

支持方式: 资金奖励

申报时间:2019.12.30-2020.01.17

主管部门:蚌埠市科技局

各县、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两个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蚌政〔2017〕70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意见》中“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政策第11条“加大研发投入”政策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纳入2018年度统计局研发投入统计调查范围且有研发投入的规模以上企业。

2.规上工业企业:首次核准发生研发投入且超过300万元以上的;或当年研发投入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以上的;或研发投入连续两年增长,上一年投入300万元以上,且当年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一定比例的。

3. 特、一、二级建筑业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首次核准发生研发投入且超过300万元以上的;或当年研发投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或上一年度研发投入300万元以上,且研发投入连续两年增长的。

二、申报材料

1. 2019年蚌埠市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奖励政策申报书(附件1)。

2. 企业联网直报平台在线打印2016、2017年度的《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107-1表)、《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表)和2018年度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607-1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607-2表)(不满三年的按实际年份提供)。

3. 企业联网直报平台在线打印2018年度《财务状况表》(B203表)。

三、申报流程

(一)单位申报。申报单位认真对照《意见》中“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 第11条“加大研发投入”政策内容(附件2),于2020年1月17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平装)报送至各县、区科技部门。

(二)县(区)初审推荐。各县(区)科技部门负责申报材料初审,并于2020年1月22日前将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2份)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奖补项目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市科技局创新发展规划科。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区)科技局要加大对《意见》的学习、宣传,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同时要严格把关,确保项目如实申报。

2.申报单位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3.申报单位要加强专项资金用途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积极配合审计、财政部门做好督查。

五、申报咨询联系方式

市 科 技 局 :白广波 0552-2047675

怀远县科技局:陈 娥 0552-8212579

五河县科技局:蒋 淏 0552-5055153

固镇县科技局:刘小龙 0552-6012767

龙子湖科技局:何 永 0552-3040018

蚌山区科技局:张 未 0552-3137117

禹会区科技局:张文娟 0552-4957978

淮上区科技局:葛 琪 0552-7288676

高新区科技局:周愚人 0552-4078839

经开区科技局:陈 亮 0552-3083215


附件:

1.2019年蚌埠市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奖励政策申报书 

2.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两个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 政策第11条“加大研发投入”部分)

3. 2019年蚌埠市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奖励政策项目汇总表

蚌埠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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