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项目 >>>>>>>>>>>>
各县区经信局、高新区科经局:
按照《关于推荐2018年度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鲁中小企局函[2018]46号)要求,现就推荐2018年度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向所在地县区经信局、高新区科经局提出申请。
二、各县区经信局、高新区科经局要严格按照《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鲁中小企局字〔2017〕35号)的要求做好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审核、推荐工作。
三、请于6月30日前将推荐文件、《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总表》、《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和被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等纸质件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送市中小办。
联系人:迟广顺,电话:66605769;邮箱: a66605769@163.com。
附件:
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