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项目 >>>>>>>>>>>>
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通知要求,现对《关于组织落实2022年度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见附件5)予以转发,请抓好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企业必须在线提交至所属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未经所在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企业,不予受理。
2.企业网上系统补充确认开启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提交截止时间以各区县通知为准。各区县科技局对辖区内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经审核确认后在线提交至市科技局。各区县科技局系统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3.各区县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要出具书面推荐函,并连同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确认汇总表(见附件4)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龙奥大厦F805室),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17:00,逾期视为未推荐,市科技局将对在线提交的企业申请不予受理。
4.相关企业和各管理部门合理安排确认、审核提交时间,避免市级要求截止时间前集中上传或审核,由于未按要求上传或审核时间造成的后果由相关企业和各区县管理部门自行负责。相关企业需对所提报的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5.推荐企业须不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无“绿色门槛”制度不予支持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附件:
1.各区县科技局业务咨询电话
2.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信息补充确认表(参考模板)
3.集成电路领域企业有关情况说明(参考模板)
4.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确认汇总表
5.关于组织落实2022年度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附件下载:
附件2: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信息补充确认表(参考模板).docx
附件3: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信息补充确认表(参考模板).docx
附件5:关于组织落实2022年度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