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8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推荐、遴选、资金下达工作,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印发的《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81号)精神,现启动我市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2018—2020年三年滚动规划项目库项目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主体
推荐单位(即项目填报单位)原则上应是在本市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但不包含中央在渝单位。
二、推荐流程
(一)项目推荐。项目填报单位应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推荐指南》(附件1)确定的四个类别,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项目类别以线下方式填写《2018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2018—2020年三年滚动规划项目库项目推荐表》(附件2—5),并按要求报市科委相关业务处室。2018年报送内容以《指南》中确定的重点方向为准,2019年、2020年各推荐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填报。
(二)项目入库。市科委将会同市财政局对推荐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后,形成三年滚动规划项目库,报科技部、财政部备案。
(三)项目立项。市科委、市财政局将根据科技部对三年滚动规划反馈意见以及2018年我市科技工作重点、专项资金预算额度等,在三年滚动规划项目库中,按照“竞争立项、同行评议、择优资助”原则对入库项目评审后遴选出2018年资助项目,原则上未入库项目不予资助。项目评审另行通知。
三、有关事项
(一)已获市级科技发展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在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二)根据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市科委、市财政局每年将对当年或以前年度资助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重要依据。
(三)推荐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不超过一年,若超过一年,需填写每年资金投入情况和项目绩效目标。
(四)地方科研基础条件和能力建设、地方专业性技术创新平台、地方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机构三类项目,请按申请资助额度100万元/项填报;地方科技创新项目示范请按申请资助额度30万元/项填报。
(五)选择地方科研基础条件和能力建设、地方专业性技术创新平台两类项目的项目填报单位,若2018年有购置单价超50万元的仪器设备,还需填写《单价在50万元以上设备清单》(附件6)。
四、时限要求
请各项目填报单位在2月28日17时前将盖有单位公章的《项目库项目推荐表》报送市科委相关业务处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档,逾期不予受理。
五、咨询电话
资源配置与管理处:刘 念 67515873
具体类别填报请联系市科委相关业务处室(附件1)
附件:
2.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2018—2020年三年滚动规划备选项目推荐表—地方专业性技术创新平台类
3.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2018—2020年三年滚动规划备选项目推荐表—地方科研基础条件和能力建设类
4.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2018—2020年三年滚动规划备选项目推荐表—地方科技创新项目示范类
5.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2018—2020年三年滚动规划备选项目推荐表—地方科技创新创业服务机构类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