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高新区、示范区)科技局: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转发科技部火炬中心开展2019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评价和总结孵化载体“稳就业、保主体、抓亮点”工作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评价工作
(一)按时提交2019年度工作总结。请各县区(开发区、高新区、示范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区域内所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登录“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系统”上传2019年度工作总结。(系统网址:https://tyrz.chinatorch.
org.cn/hjismp/a/login#tj)。请各单位于2020年6月18日前上传总结。
(二)推荐评审专家。请各县区(开发区、高新区、示范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1-2位熟悉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建设工作的行业专家,并于2020年6月3日前将专家推荐表(详见附件)发送指定邮箱。
二、 报送“稳就业、保主体、抓亮点”相关工作情况
(一)总结疫情以来在稳就业、保主体方面的情况,限800字。具体总结内容包括:疫情对本区域创业载体(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和创业企业的影响情况;从科技创新创业支撑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角度,梳理本区域稳定就业,促进创业载体和创业企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及实施效果;主要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及政策建议。
(二)提供典型案例。本区域孵化载体的典型做法及载体内创业企业逆势发展的典型案例,主要包括:载体内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载体内企业面临的主要困难;孵化载体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影响的主要措施;疫情期间载体内企业通过转型升级,形成新的增长点,实现逆势发展的情况;对当期各部门应对疫情措施的意见和建议。请每个县区(开发区、高新区、示范区)提供1-2个案例,每个案例限3000字。
请各县区(开发区、高新区、示范区)科技主管部门于2020年6月3日前将“稳就业、保主体”工作情况报告、孵化载体典型案例汇总后发送至指定报送邮箱。
联系人:王晓龙
联系电话:8381676
邮箱:wangxiaolong@dy.shandong.cn
附件:
东营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