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项目 >>>>>>>>>>>>
各县(市、区)科技局:
为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助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依据《德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德科字〔2018〕54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现开展2018年度德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认定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居民企业。
二、材料报送
企业须及时向辖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德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及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1)。研发费用及高新产品收入辅助账模板见附件2。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于2018年11月20日前将审查后的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及PDF电子版和推荐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一式一份及电子版集中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要对辖区内科技型企业进行认真梳理、深入挖掘,对具备申报条件的企业实现应报尽报,对申报企业要逐一实地核查,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已参加2018年度省认定高企申报、但未通过认定的企业可以继续申报德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由科技部门在推荐汇总表中予以标注,不需要提交申报材料。
政策咨询:市科技局高新科;联系电话:2686108。
电子邮箱:dzkjjgxk@dz.shandong.cn
附件3:2018年度德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doc
德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