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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政策来源:太仓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5-08

适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

浏览量:677

关键词: 创新创业

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国家、省和苏州市一系列就业创业指导思想,营造我市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解决好就业这个最大的民生问题,为我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提供人力人才保障,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创新创业中来。在将我市的就业创业特点与上级政策要求融合创新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意见。

一、制定依据

(一)《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7〕28号)

(二)《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7〕131号)

(三)苏州市政府《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府(2017〕158 号)

(四)《市政府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太政发〔2018〕19号

二、目标任务

以营造良好的就创业环境为目标,围绕“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激发创新活力和创业能力”这一任务,突出扶持特殊群体就业,支持小微企业创,全方位鼓励自主创业,加强人才引进和技能工人的培养这些就业创业的核心要点,加大就业创业资金的投入力度,每年投入就业创业资金不少于8000万元。

三、主要内容

(一)重点关注“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三大群体,一是扩大就业困难群体的认定范围,从原来的9类对象扩展至11类,特别强调11类就困对象的就业政策性扶持,主要为“单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二是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新增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生活补助政策,落实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及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招用高校毕业生奖励;三是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增收,明确将农民合作社纳入到公益性岗位认定管理范畴,享受公益性岗位两项补贴,将社会保险补贴中部分群体的补贴期限从两年提高到三年,扩大就业困难群体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享受范围。

(二)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根据当前创新创业的特点,一方面提高原有创业扶持政策的扶持力度,另一方面新增一系列创业扶持项目。一是为减轻创业人员资金压力的租用房屋创业的租金补贴、自有房屋创业的水电基本运营补贴,提高创业孵化基地孵化能力的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补贴、基地运营补贴、孵化成功补贴等;二是突出对优秀创业项目的资助,实施天使投资奖励及优秀创业项目资助;三是一些创业政策的扶持力度做了提高,如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从3000元提高到6000元,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创业群体扩展至全市参保3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等。

太仓市人民政府

2018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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