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项目 >>>>>>>>>>>>
各县(市、区)、新蒲新区、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市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养一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创新人才,完善我市科技人才发展工作体系,推进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经研究,决定启动2022年度遵义市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包括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和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项目。申报条件等详见2022年度遵义市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申报指南(附件1)。
二、组织方式
各县(市、区)、新蒲新区和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县级科技管理部门)为项目推荐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本辖区内项目申报、审核推荐和材料报送工作。未经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的项目,市科技局不予受理。
三、申报时间
(一)申报:采取书面申报方式,实行属地管理、逐级申报。项目申报单位于2021年9月28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材料)报送至辖区县级科技管理部门。
(二)推荐:各县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内企事业单位的推荐工作。申报书须经属地科技管理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9月30日前送市科技局人才成果科。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根据申报类别填写遵义市创新人才团队培养计划申报书(见附件2)或遵义市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申报书(见附件3)。
(二)附件材料(按下列顺序提供)
1.项目主持人及核心成员身份证,团队所有成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书复印件;团队成员入选各类人才计划、团队带头人在重要学术团体及科技期刊任职证明材料。
2.团队成员近5年来承担的项目名称及合同编号汇总、获得科技奖励证明材料、获授权专利及已申请受理但尚未授权专利证明材料、主持(参与)标准制定(修订)证明材料、发表的代表性文章、在国家法定出版社正式出版的研究论著和学术专著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证明团队成果、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材料。
3.企业研发投入情况证明材料(必备),如《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上年度或2021年上半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
5.产学研合作申报的,申报企业须提供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的联合申报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科研任务目标、分工和经费投入等内容。
(三)纸质申报材料要求
1.纸质申报材料由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简表、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一同胶装或订装成册(不要用活页装订),一式两份。
2.申报书及附件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设置有封面、封底,并在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创新人才团队培养计划项目名称格式为“遵义市+研究或应用领域+创新人才团队”,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为科研项目名称。
3.附件材料首页要有总目录及页码,提供的各部分材料顺序与目录一致。
4.复印件均需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五、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每个企业限额申报1个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科研院所可申报1个人才团队及1个优青项目,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申报:
1.已获省、市创新人才团队或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项目立项支持且研究方向近似的;国家、省科技人才计划入选者或高层次专家作为主持人申报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项目。
2.已纳入国家研发(R&D)活动统计范围但未开展研发活动的单位,及未按要求如实填报国家火炬统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统计、规模以上企业研发(R&D)活动统计的单位。
3.有市科技项目到期无正当理由未验收的。
4.承担有2项及以上在研市级科技项目的企业。
5.知识产权存在争议的。
6.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二)项目申报单位做好申报材料的安全审查,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或者不宜对外公开的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载入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申报单位自行留档。
(三)请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和开展好申报及推荐工作。
(四)咨询联系方式。遵义市科技局人才成果科,电话:27616563、27616564。
附件:
附件1:2022年度遵义市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申报指南.doc
遵义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