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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再推33项实招硬招 加码“放管服”改革

政策来源:山东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19-10-15

适用地区:山东省

浏览量:63

关键词: 其他

近日,省财政厅紧紧围绕机制创新和流程再造,本着“能放则放、能简则简”的原则,继2018年推出31项放权措施后,又制定印发《2019年度“放管服”改革事项清单》,从“取消审核、下放权限、优化服务”三个方面,一次性推出33项放管服举措。

一、聚焦减审批,取消9项财政管理权限。结合流程再造,全面清理各种备案、登记、确认等事项,彻底杜绝各种无审批之名行审批之实事项。在资产管理方面,取消事业单位对外投资财政厅审批环节,资产评估结果和省属高校主管部门对所属高校资产产权转让或产权注销审批结果报财政厅备案。在文化企业管理领域,取消省属文化企业所属企业增资扩股和重大投资项目中非主业投资项目审批和对外大额捐赠核准审批。在机关会议费和培训费管理方面,取消部门会议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培训年度计划备案及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在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方面,取消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的设立审批。通过“削权”,进一步明晰了财政的公共职能定位,实现财政权力的重构和财政机制的优化,财政面向社会主体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服务更加优化便利。

二、聚焦通梗阻,下放16项财政管理事项。按照“放无可放、减无可减”原则,通过对标先进查不足,立足实际寻对策,全面梳理自身工作,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文化企业管理三个方面的16项省级财政权限下放给部门或企业。权力下放意味着减少审批环节,通过“减权”,将财政管理权限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真正提高办事效率,部门和企业到省财政厅“进一个门、跑一次腿”,“一次办好”的舒畅感越来越强。

三、聚焦提质效,简化8项财政服务流程。秉持换位思考和主动服务理念,主动对接部门、企业需求,按照“放”出活力与动力、“管”出公平与秩序、“服”出便利与品质的要求,进一步精简8项财政业务办理流程。对政府采购推行电子化提高采购效率、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选聘转为常态化、建立网上商城扶贫频道等;对企业开展了政策推送“零距离”、政策兑现“零跑腿”、普惠政策“零申报”等优化服务措施,努力打造“手续最简、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办事流程,让部门和企业办事更方便、更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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