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项目 >>>>>>>>>>>>
各县区物流主管部门:
为提升我市工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供应链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物流金融企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济南市供应链管理标杆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济经信物流字〔2017〕6号)与《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济南市物流金融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济经信物流字〔2017〕7号),市经信委组织开展了综合评审工作。经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山东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确定为2017年济南市供应链管理标杆企业,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确定为2017年济南市物流金融示范企业(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杆、示范企业应及时总结服务创新方面的经验,积极探索实践新模式,助推我市供应链管理与物流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二、标杆、示范企业应主动接受各级物流主管部门指导,及时报送有关数据和材料,并积极参加有关宣传交流和推广活动。
三、标杆、示范企业发生更名、经营范围变更、合并、分立等情形的,应及时向所在县区物流主管部门备案。
四、各级物流主管部门在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
程序的前提下,对标杆、示范企业优先给予政策支持。
附件:
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