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6】269号)规定,经对阳泉市劳动教育培训中心创业培训机构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拟对组织开展的创业培训给予创业培训补贴24840元,涉及劳动者23人。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7天(自2019年1月15日至2019年1月21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阳泉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财务科或宣传教育科反映。
联系人:赵明芹 张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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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9年第一批创业培训补贴明细表
阳泉市人社局
2019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