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实施农民创业示范工程的意见》(陕人社发[2014]83号)要求,依据《陕西省创建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评估验收标准》,经推荐上报、集中评审、资料审查,并经2018年元月16日厅长办公会研究,拟确定陇县、汉滨区、柞水县、城固县、彬县、金台区、白河县、宜君县为陕西省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1月23日,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信函形式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务交流指导中心反映情况。
地 址: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
邮 编:710054
联系电话:(029)82256582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