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项目 >>>>>>>>>>>>
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加快推动我市工业互联网产业创新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25号)和《济南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济政字〔2020〕16号)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济南市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创新示范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项目范围
围绕工业互联网网络、标识解析、平台、安全四个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创新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
二、项目推荐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驻济电信运营商、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申报主体应在济南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驻济电信运营商),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申报的项目应已建设完成,处于国内领先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在建项目已有一定成效,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并具有较强的成长性和代表性。
(三)项目须符合《2021年济南市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示范项目要素条件》(见附件1)要求,可复制、可推广。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应用创新示范项目由各区县工信主管部门组织推荐。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示范方向不超过1个。各区县工信主管部门对企业资质、项目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在数字经济产业示范基地、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地区,推荐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强、符合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方向、开展多种模式应用示范的项目。
(三)市工信局采用项目答辩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工业互联网相关项目。
(四)请申报主体提前准备10分钟的答辩PPT。请各区县工信主管部门按推荐项目的优先顺序填报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项目汇总表(1份盖章纸质版,1份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申报书(1份盖章纸质版,1份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报送至济南市工信局。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瑛 张沛 0531-66602610
邮 箱:sgxjwlc@jn.shandong.cn
附件1 2021年济南市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示范项目要素条件.docx
附件2 2021年济南市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示范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 2021年济南市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示范推荐项目汇总表.doc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12日
关于征集2021年济南市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示范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