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项目 >>>>>>>>>>>>
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一批)建设试点的通知
各县区经信局、财政局,市属开发区有关单位:
现将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一批)建设试点的通知》(鲁经信技﹝2016﹞42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结合本地区实际,做好中心的培育遴选推荐工作,按照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的基本条件,组织指导申报单位认真编制《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书》,填写有关信息表,并提交有关证明。
二、各县区、开发区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并于10月11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分别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技科邮箱(dyjxwkjk@163.com)。材料应一次报送齐全,不得中途追加或修改,报送材料不齐全,不予受理。
市经信委联系电话:8338626 市财政局联系电话:8331046
附件:《山东省经信委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 (第一批)建设试点的通知》
东营市经信委
2016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