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项目 >>>>>>>>>>>>
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专业化服务,助推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根据《济南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济市监〔2020〕8号,《2020年度济南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济市监办〔2020〕79号等文件规定,决定开展济南市知识产权托管项目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济南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上年度知识产权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0万元;
(二)拥有10名以上专职人员负责企业知识产权托管业务;
(三)托管的中小微企业在我市登记注册,有知识产权服务需求;
(四)年度内已和我市300家以上中小微企业签订知识产权托管合同,1家企业只能与1家托管机构签订托管合同,托管服务期为1年。
中小微企业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标准划分。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
(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主体资格证明;
(三)审计机构出具的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税务部门开具的纳税证明;
(四)专职工作人员社保证明材料;
(五)项目实施方案,包括立项背景、主要任务、拟解决的关键问题、计划进度、预期成果、绩效目标等。
(六)托管企业意向名单,知识产权托管协议范本;
(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获得荣誉、承担政府知识产权服务项目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八)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其他突出资质及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托管服务内容和目标
(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应根据企业需求提供以下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知识产权咨询、知识产权基础代理、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知识产权分析导航、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知识产权侵权保护和维权、知识产权规划、知识产权人才培训等,其中免费服务项目不少于三项。
(二)托管企业若无专利或商标的,在托管期内应有专利或商标申请零的突破;推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险与质押融资工作,促进知识产权资本化运用。
五、实施程序
(一)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将word版申报材料和一式三份纸质申报材料(加盖公章)于2020年7月17日前式报至所在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受理、审核、汇总。逾期及申报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均不予受理。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7月24日前将推荐文件(盖章)、申报材料、汇总表的word版和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二)立项
知识产权托管项目通过公开申报、专家评审公示程序,按照择优支持、注重实效原则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三)实施
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托管合同,对中小微企业进行知识产权咨询、知识产权基础代理、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等托管服务,项目实施期一年。
(四)验收
项目实施期满,市市场监管局对项目承担单位、合作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给予资助。
附件: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