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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提名人选的通知

政策来源:青岛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0-12-01

适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浏览量:117

关键词: 科技创新

涉及项目 >>>>>>>>>>>>

  • 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

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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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科研项目

申报状态: 已结束

支持方式: 资质荣誉|资金奖励

申报时间:2020.11.30-2020.12.07

主管部门: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的要求,现征集我市提名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各区(市、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和直属机构及其他经市科技局认可的提名单位,负责所属地区和部门单位项目的提名工作,可以向市科技局提名省科学技术最高奖候选人选。各提名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提名本行业、本地区、本部门的优秀人选。每个单位提名最高奖候选人限1名。

二、提名要求

(一)候选人要求

提名的最高奖候选人应仍在一线工作,原则上应为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在产业或学术领域为我省做出突出贡献:

1.产业类:候选人在科学技术活动中,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取得系列或者特别重大技术发明,引领该领域技术的跨越发展,并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产业化,促进了我省产业结构的变革,为我省创造了巨大的经济、社会或生态环境效益,对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作出了特别重大的贡献,在国内外产业界具有较大影响。

2.学术类:候选人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系列或者特别重大发现,丰富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引起该学科或者相关学科领域的突破性发展,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对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特别重大的贡献。

(二)提名单位的基本要求

提名单位承担提名、答辩、异议处理等主体责任,对提名最高奖候选人及提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严格依据标准条件提名,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省科技厅将在各公示环节公示候选人及其提名单位、专家有关信息,建立提名单位、专家信用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

三、提名程序

(一)材料填写

提名单位应认真、客观、准确填写《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提名意见表》(见附件2),并做好提名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为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此次报送不需提供“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候选人基本情况表”中所列的论文、专著以及知识产权等附件。候选人通过初评后,根据通知对照提名书另行提交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

(二)材料报送

各提名单位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提名材料,包括:(1)提名函1份;(2)纸质材料2份(其中原件一份),提名意见表请装订,不要另加封皮。纸质提名材料请于2020年12月8日16时前送至青岛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处,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云杰

联系电话:85911893,85911890

地址:青岛市闽江路5号市级机关办公楼二期1715室

附件:

1.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提名工作的通知.docx

2.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提名意见表.docx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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