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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技厅发布2019年省创新团队培育对象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政策来源: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时间:2019-02-21

适用地区:云南省

浏览量:418

关键词: 创新创业

涉及项目 >>>>>>>>>>>>

  • 2019年省创新团队培育对象申报

2019年省创新团队培育对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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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人才政策

申报状态: 已结束

支持方式: 资质荣誉

申报时间:2019.03.25-2019.03.29

主管部门: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各州(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中长期科技人才发展规划(2012—2020)》和《云南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加快推动形成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根据《云南省创新团队管理办法》(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告第31号),2019年省科技厅将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重点学科,遴选一批省创新团队培育对象。为做好申报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要求

按照“需求导向、重在应用、择优选拔”的原则,重点选拔培育与我省构建“两型三化”现代产业体系、大力发展八大重点产业和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等重点工作相关、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及社会发展与民生重点领域的省创新团队,支撑产业转型发展,加速提升我省科学研究与开发的能力和水平。

二、受理及遴选条件

1. 创新团队依托单位为我省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 创新团队的研究开发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明显的创新能力或创新成果转化能力。

3. 创新团队的学术技术水平必须在全省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并在全国同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鼓励产学研结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开展研究合作并能解决关键技术的创新团队优先支持。

4. 鼓励创新团队积极开展与国外、省外的科研合作交流。

5. 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一般为55周岁(含)以下(1964年1月1日后出生),人事关系在云南的优秀科技专家;

(2)2014年以来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级(排名前三)或省部级一等(排名前二)、二等(排名第一)以上科技奖励,或主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主持过财政支持经费100万元以上的科研项目,且获奖或主持项目与创新团队主要研究方向基本一致;

(3)未在其他省级创新团队中担任带头人或核心成员。

6. 创新团队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一般由10至20人组成,其中核心成员5人左右(其中依托单位人员4人以上);

(2)具有较强稳定性,其专业结构应与创新团队主要研究方向紧密相关;

(3)核心成员均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不能在其他省级创新团队中同时担任带头人或核心成员。

7. 创新团队一般以业绩优秀并有人才梯队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学科等为依托,具备开展研发的工作条件和环境氛围,有健全的运行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创新团队带头人及成员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创新性研究工作。

8. 对在国家或云南省相关重点领域开展原创性、关键性技术研究,取得重大创新突破、作出突出贡献、学术技术成果居省内外领先水平,创新性业绩或代表性科技成果得到同行公认的人员,不受职称条件限制。

三、推荐名额

原则上各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3个。

四、申报要求及材料报送

1. 符合申报省创新团队培育对象条件的团队,经团队所在单位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所在单位明确匹配资金和其他保障条件后正式提交申请材料。

2. 按要求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后如实填写并提交:《云南省创新团队培育对象申请书》(附件1)、《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预算书》(附件4)各一式6份(含电子版);《云南省创新团队培育对象申报附件材料》(附件2)一式2份;《云南省创新团队培育对象申报基本情况表》(附件3)只交电子版。

3. 附件材料作为省创新团队培育对象选拔重要依据,须经单位主管部门核对原件并盖章确认。附件材料的装订顺序(详见附件2),证明材料提供关键内容(页码)的复印件,须与申请书中填写的内容按相同的顺序一一对应,无附件支撑的内容不要填入申请书表格栏目中。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优势特色及发展规划,根据《云南省创新团队管理办法》(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告第31号)有关要求,组织好推荐申报工作。

(二)申请材料参考模板请从省科技厅网www.ynstc.gov.cn通知公告栏或专项工作——科技人才栏目下载,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时间:2019年3月25日至2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受理。地址:昆明市滇池路488号云南省科学技术院3号楼2楼1215室(邮政编码:650228)。

(三)请各单位认真核实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对有关人员予以通报批评。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团队质量。

(四)申报材料如需退还本人及单位使用的,待评审工作完成后,2019年10月底前自行到昆明市滇池路488号云南省科学技术院3号楼2楼1215室领回。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国荣、胡云

联系电话:0871—63136731  13708879912  13888918879

电子邮箱:ynscxtd@163.com


附件:

1. 云南省创新团队培育对象申请书.doc

2. 云南省创新团队培育对象申报附件材料.doc

3. 云南省创新团队培育对象申报基本情况表.xlsx

4.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预算书.docx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0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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