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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技厅发布切实做好岁末年初科研院所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江苏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9-01-16

适用地区:江苏省

浏览量:397

关键词: 其他

各设区市科技局,各科研院所:

近期,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主要领导就我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会议要求切实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生产,统筹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各项安全工作,加强各类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认真落实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科研院所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科研院所的主体责任

科研院所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全面压实压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责任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决策本单位安全生产问题,完善安全监管措施制度。要逐级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责任人、责任范围和监督考核标准等。岁末年初及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处于气候“寒冷期”,诱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因素增多,各院所要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责任感,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院所内消防、易燃易爆品、化学危险品存放库(室)、电力设施、安保设施、车辆行驶、防汛等重点部位、重要环节进行检查,加强仪器设施的检测和巡检,全面落实建档管控、日常台账和监督检查等管理标准化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发现重大安全事项问题必须及时向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科技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部门的监管责任

设区市科技局作为地方科技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抓安全的工作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本地区科研院所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要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本辖区内科研院所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强化宣传发动,明确检查重点,完善检查方式,狠抓隐患整治,强化源头管控。突出抓好岁末年初及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突出抓好安全防控体系、科技支撑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基础工作。发现并立即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和不安全问题,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求院所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岁末年初及春节、“两会”期间全省科研院所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稳定,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0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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