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项目 >>>>>>>>>>>>
市经济信息化委 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组织报送2015年(第22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的通知
各区、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局,有关企业: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报送2015年(第22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5〕1504号)转发给你们,并将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和评价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5年申报工作
1.各区、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局,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申报通知的规定条件,指导拟申报企业填写《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于6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箱同时发送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电子邮箱:85911216@163.com和qdgaojishuchu@163.com)。
2.市经济信息化委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对企业申报资格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水平进行初审,确定拟推荐申报的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并告知各区、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局。
3.各区、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局,对确定拟推荐申报的企业技术中心进行指导和审查,于7月10日前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及审核意见(两部门联合出具,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市经济信息化委(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文档)、市发展改革委(纸质材料一份,电子文档)。
二、2015年评价工作
各区、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局组织本地区相关企业,做好评价材料的填报工作,并对评价材料和免税情况表审核确认,于7月10日前将评价材料、免税情况表和审核意见(两部门联合出具,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市经济信息化委(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文档)、市发展改革委(纸质材料一份、电子文档)。
联系方式:
市经济信息化委科技处 周新征 85911215
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 宋小杰 85913007
附件:关于组织报送2015年(第22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的通知
青岛市经信委
青岛市发改委
2015年06月24日